拟调整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福州华威公路港物流园(二期)招标公告

拟调整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福州华威公路港物流园(二期)招标公告


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州华威公路港物流园(二期)”项目位于南屿镇窗厦村,土地出让合同为********130108G004号,出让总面积为174148.02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工业仓储用地——仓储用地(物资储备库或中转站),建筑密度30%-45%,容积率0.7-2.5,绿地率10%-20%,高度≤60米。

2019年10月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关于申请“福州华威公路港物流园(二期)”建筑密度调整的报告》(华供应链〔2019〕2号),提出申请该项目原规划条件建筑密度上限由45%调整为60%的要求。根据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工作部署精神,同意我局委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该地块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并开展必要性论证。我局于2019年11月11日组织召开关于高新区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LY-D-62地块规划调整论证会,经各相关部门及专家论证无意见后,现该项目规划调整论证方案已通过。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现进行规划条件批前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19年11月26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 公示期间为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9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对该项目规划条件变更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逾期提出异议或要求听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五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19年11月19日


标签: 规划 物流园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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