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机关处室职责任务的通知招标公告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机关处室职责任务的通知招标公告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自市农业农村委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印发以来,机关处室总体上职责明确、运行顺畅。但随着形势发展变化,有的职责任务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到处室。经市委农业农村工委2019年第30次会议审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和明确处室职责任务遵循的原则
一是上下(部门)对应与便于工作原则;二是职责相近与集中行使原则;三是牵头抓总与分工负责原则;四是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原则;五是领导交办与工作需要原则。
二、职责任务清单及牵头配合处室(单位)
1.“市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研究室牵头负责,并对接中农办,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工作。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职责任务,由发展规划处总牵头履行。其中“乡村产业振兴”相关职责由乡村产业发展处牵头负责、“乡村人才振兴”相关职责由干部人事处牵头负责、“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组织振兴”相关职责由组织宣传处牵头负责、“乡村生态振兴”相关职责由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3.“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监管对象,检查结果公开)职责,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4.“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职责,由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5.“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责,由政策改革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6.“城乡统筹”相关职责,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7.“两区划定和管理”职责,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履行,其中“划定”职责由粮油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8.“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职责,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9.“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相关职责,由发展规划处总牵头履行。其中“生态优先”由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牵头负责,“绿色发展”由发展规划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10.“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相关职责,由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11.“美丽乡村”相关职责,由乡村产业发展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12.“乡村产业区域合作”职责,由乡村产业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13.“农业高质量发展”职责,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14.“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推长办)”相关职责,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履行。其中涉及以“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职责由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牵头负责、涉及“广阳岛建设”职责由乡村产业发展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15.“农业转移支付补助补贴(含惠民一卡通)”职责,由计划财务处牵头落实,相关处室配合。
16.“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由办公室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17.“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职责,由乡村产业发展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18.“农业强镇”相关职责,由农产品加工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19.“特色小镇”相关职责,由乡村产业发展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20.“地名管理”相关职责,由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21.“爱国卫生运动”相关职责,由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22.“农村宅基地”相关职责,由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23.“农业服务业”相关职责,由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24.“大宗(重要)农产品供给”相关职责,由市场与品牌建设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25.“大中城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相关职责,由乡村产业发展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26.“现代农业建设及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27.“国际国内展会”相关职责,由市场与品牌建设处牵头履行。其中“境外展会”由对外合作处牵头负责、“国内展会”由市场品牌处牵头负责、农业农村部其他司局专业展会由各对口处室牵头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28.“区域协调发展及区域发展规划”相关职责,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履行。市内由发展规划处牵头负责,省际的区域合作由对外合作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29.“一带一路”“内陆开放”相关职责,由对外合作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30.“农民工”相关职责,由科技教育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31.“学会、协会”相关职责,由科技教育处牵头履行。其中“协会”职责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分别对“学会、协会”进行政策、业务指导,履行相关监管责任。
32.“知识产权”相关职责,由科技教育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33.“主城四山保护”相关职责,由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34.“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职责,由法规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35.“河长制”相关职责,由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36.“绿盾”相关职责,由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37.“生态补偿”相关职责,由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38.“市场准入及负面清单”相关职责,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39.“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职责,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40.“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防御指挥部”相关职责,由粮油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41.“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职责,由经济作物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42.“三峡后扶工作”相关职责,由经济作物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43.“防治重大疾病”(动植物病)相关职责,由兽医处牵头履行,其中植物病害由粮油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44.“西部大开发”相关职责,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45.“防灾减灾”相关职责,由粮油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46.“地方病防治”(人患病)相关职责,由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47.“水土保持”相关职责,由农田建设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48.“节水农业(含水资源和水价)”相关职责,由粮油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49.“国土调查”相关职责,由耕地质量监管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50.“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职责,由耕地质量监管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51.“山水林田湖草工程”相关职责,由农田建设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52.“农业农村用地政策”相关职责,由耕地质量监管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53.“统战工作”相关职责,由组织宣传处牵头履行,其中“党外干部推荐考察职责”由干部人事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54.“精神文明建设”相关职责,由组织宣传处牵头履行。其中“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由机关党办牵头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由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社会事业处牵头负责,“市级农村工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由组织宣传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55.“志愿者服务”相关职责,由组织宣传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56.“委系统网络管理”职责,由组织宣传处牵头履行。其中“网络安全、舆情管理、网站内容(含意识形态)管理”职责,由组织宣传处牵头负责;“网络涉密载体”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网络技术安全、网站技术管理”由智慧农业和信息化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57.“国家安全”相关职责,由组织宣传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配合。
58.“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由机关党办牵头履行,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59.“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相关职责,由干部人事处牵头履行,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三、建立工作牵头配合制度
明确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各自职责,建立工作任务首接制、协作制、督办制和考核制,不定期考核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处室季度考核使用。机关各处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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