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公司苏地2017-WG-39号地块大悦春风里·天悦二期爬架工程招标公告
华东公司苏地2017-WG-39号地块大悦春风里·天悦二期爬架工程招标公告
苏地2017-WG-39号地块大悦春风里·天悦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爬架工程招标文件
编号:CSCEC2B-SH-SZZL2-ZYFB-009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时间:2019年11月18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投标活动日程安排
第五章投标文件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苏地2017-WG-39号地块大悦春风里·天悦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
3 | 建设工程 规模及特征 | 详见图纸 |
4 | 资金来源 | 业主 |
5 | 招标范围 | 爬架分包工程 |
6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包括但不限于: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
7 | 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8个月(春节20天不计费)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8月20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8 | 工程质量 | 合格 |
9 | 投标人资格 | 详见合同条款 |
10 | 投标报价方法 | 全费用清单报价 |
11 | 现场踏勘 | 踏勘现场时间:自行踏勘,踏勘现场地点:同建设地点 |
12 | 投标保证金 | /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商务标、技术标各贰份、电子标书壹份,分开密封提交。 所附电子版U盘须在密封袋上用不退色的笔注明投标单位全称。 |
14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苏州市相城区金砖路与广登路交叉口中建二局项目部 |
15 | 联系方式 | 商务联系人:贾云鹏 联系电话:158 0072 2575 技术联系人:匡伟 联系电话:?136 4620 4535 |
1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内部开标 |
17 | 评标标准及办法 |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并且,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2除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施工方案及方法以甲方技术部要求为准,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单位有权调整工作内容。
2.2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涉及本工程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清单报价中,投标人不得以清单漏项等理由索赔费用。
2.3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接受。
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要求,并不会因此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6.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的要求。
6.3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书必须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6.4签字盖章的项目经理对其签章部分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个人执业责任(但并不因此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7.1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在左侧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
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7.3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纸质版一式贰份,电子版U盘1 张,“商务标”及“电子标书”应分开装订及分袋密封。同时需提供。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商务标”或“电子标书”,并分别注明招标工程项目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7.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装订和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8.3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8.4本次招标采取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登录中建集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zw.cn/)按照网络上的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络投标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在招标文件于2019年11月13日23发出时4个自然天内进行网络投标(具体网络投标时间待总包单位通知,纸质版本先提交至项目部)。
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21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9.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0.1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或按补遗通知延后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由招标单位内部开标。
10.2招标人将自行组织评标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或优选方案。
10.3评标方法见投标须知规定。评标小组根据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0.4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进度的,评标小组应当劝其自动放弃投标。不同意放弃的,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其投标报价与标底或投标报价上限之间的差额;同意放弃的,再从次低标开始评审,依此类推。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投标文件的澄清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2.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2.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2.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或各项累计价有笔误时,应以各项单价为准修正投标工程量,但修正后的总价不能高于修正前的总价。
12.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13.l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13.2招标单位综合评价每份投标文件,确定中标单位。
13.3招标人将在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14.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
14.2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隐瞒相关事实或者弄虚作假;所提供的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以上对其有利的,招标人应当视其弄虚作假,取消其相应资格。
14.3发包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14.4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4.5中标人须完全响应招标人拟订的合同条件。
14.6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权按招标程序废除第一中标人,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施工,不得将中标工程转让(转包)给他人施工。
爬架工程合同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土方开挖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苏地2017-WG-39号地块大悦春风里·天悦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1.3、乙方资质情况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包人工、包材料、包机具、包检测、包设计方案、包专家论证(如有)、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爬架工程验收、包职业健康、包环境保护、包成品保护、包验收、包工程竣工资料、包维修等。包挑架的加工和安装拆除并达到甲方和业主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保证外架的整体形象效果好。承包工作范围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单独计算费用。甲方提供至二级固定电箱(每三层),此外一切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
苏地2017-WG-39号地块大悦春风里·天悦二期施工总承包爬架工程。乙方理解甲方不一定会将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都交由乙方完成,乙方并非本工程的唯一承包人,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随时对乙方的工程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承包范围内施工做法及工艺以甲方技术部要求为准,所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不会给予任何补偿。
工作内容:采用全钢爬架,甲方提供操作架(乙方配合确定找平架标高并承担相应责任),从首层底开始搭设,提升到顶层(含机房层,具体以每栋楼实际楼层为准)及完成图纸可提升屋架层的提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爬架”整体智能爬升设备的搭设、提升、日常维护、保养、拆除,塔吊附墙部位的开口、加固及恢复、预埋件及预埋孔,提供完成本工程整体架、防护架、架体爬升设备、电缆(长度为从甲方指定的二级箱至设备全长)、油漆、PVC管等所有材料,搭设完成爬架工程所需的全部架体(所有防护架搭拆需符合甲方要求);全钢爬架制 作、拉锚和连墙件预埋及封堵、安装、拆除、调试、提升、加固、维护及维修、保管、验收合格,材料设备的进退场运输及装卸,以及配合施工等;人货电梯穿爬架部位架体的拆除及封堵(不限次数);图纸的深化,专项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的编制。高层主体架及装修架采用全钢型爬架,只提升,不下降,外防护网采用冲孔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架体材料的运输、场内运输、装卸车,拆除后材料的整理、装车,材料包括甲方提供材料,价格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若损坏甲方材料,按市场价进行赔偿。进场材料须按照甲方要求堆码整齐。
2、完成爬架的搭设及多次的爬升全过程,搭设的爬架须满足甲方施工的需要,搭设高度为四层半,任何工况下保证3道附墙,搭设高度及扶墙数量以甲方审批通过施工方案为准;各层爬架自身材料清理、转堆,所有爬架材料清理、修整等日常检查与维护,相应资料在爬升前交予项目部。
3、爬架爬升的各种预埋件安拆,预留及后开洞及封堵均由乙方自行完成。爬架底部临时固定架的搭设,爬架架体底部封堵(以甲方要求为准)、挡脚板的搭设由乙方施工。整体提升架与结构拉接的预留孔或预埋件的制作、埋设、拆除等。
4、乙方负责全集成升降防护平台专用设备:(导轨、附着支座、提升动力设备、荷载同步控制及显示设备、遥控升降控制系统以及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的控制电缆、各控制箱之间连接的电源线等);负责该项目全集成升降防护平台专项方案的编制、报审,办理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负责提供全集成升降防护平台及专用相关构配件;提供专人全过程技术服务与劳务工作,日常安全管理的检查、提供安全技术的交底;
5、架体骨架为双排立杆、外架保养到位,不得有锈迹,架体设置双层3mm钢板硬防护(需设置避水设施),非硬防护层搭设马槽网(材料甲供)。架体广告按照甲方要求双面喷漆,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爬架整体的外部封闭在合同范围之内,费用不再增加,爬架的逐层水平封闭在合同范围之内,费用不再增加。
6、架体搭拆完毕,及时派人清理作业面,注意搭拆及使用过程中的甲方已完成品保护;整体提升架日常保养、维修,迎接检查需整改、加固工作。每次提升前架体的安全检查及处理,提升期间的安全警戒和提升后的附墙检查。
7、乙方施工架体必须充分考虑施工电梯、及塔吊附墙及主体施工模板的位置及相关预留,保证架体提升时不影响施工电梯、塔吊及模板施工的正常使用,满足屋面花架及机房施工要求,具体以甲方技术部要求为准。本项目为穿插施工,架体提升过程中不得破坏外墙装饰层,否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8、爬架搭设完成投入使用前获安监站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证/准用证所需之费用包含在乙方单价内。无条件配合各类检查,相关人员按时到场。
9、乙方负责爬架使用后的拆除工作,甲方提供现有的垂直、水平运输工具,如甲方、业主因工程施工调整施工工艺,乙方需自行考虑相关拆除工作(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支持)。
10、乙方须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且须承担专家论证的一切费用;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架体的验收工作,且须承担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
11、因其他队伍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架体,乙方提升前自行检查恢复并承担责任。
12、乙方宿舍自行解决,如需使用甲方宿舍,缴纳押金1500元/间,水电费300元/间·月。
说明:以上涉及架体及防护的工作均包括搭设、拆除、维护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以甲方技术部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因做法改变增加任何费用。
承包范围不但包括上述的工程,且包括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辅助工程等一切工作内容。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履约情况调整乙方施工范围,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技术要求3.1.1、租赁时间详见工程量清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迟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1.2、工期应以甲方下达的总工期和阶段性工期为准,确保各阶段工期和总工期按时完成,否则按工期违约处理。乙方材料进场、人员数量及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工期要求,因乙方进度滞后影响甲方工期,除承担甲方现场窝工及机械费用外,另支付甲方10000元/天违约金。
3.1.3、乙方应按甲方各阶段工期的进度计划安排及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指令,组织施工及安排相关劳动力进场施工。
3.1.4、从甲方通知乙方准备材料之日起,乙方须在15日内将所有材料生产完毕并运至甲方场地内,,整体提升一层时间须控制在1日内完成。
3.1.5、每栋爬架服务期(见下表)。
序号 | 楼栋 | 进场时间 | 备注 |
1 | 15#楼 | 2019/11/31 | 8个月 |
2 | 19#楼 | 2019/11/31 | 8个月 |
3.1.6、爬架服务期开始日:使用时间从乙方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按楼号开始组装起开始计算,春节期间停止计费20天。服务期结束日:到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开始拆除为止(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1.7、若实际使用时间超出每栋楼服务期限,超出15天内不计费,超出15天按 元/延米/天计算费用。
3.2.1、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行业标准、有关图集、国家标准规范。
3.2.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
(2)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3)施工图纸及施工和验收规范;
(4)本工程招标文件及询标记录;
3.2.3、总(分)包合同
3.2.3.1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中标人查阅。当中标人要求时,甲方应向中标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3.2.3.2中标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3.2.4、图纸
3.2.4.1甲方应在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1套。
3.2.3.2、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中标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3.2.5、乙方须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且须承担专家论证的一切费用;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架体的验收工作,且须承担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
四、质量标准4.1、工程质量
4.1.1、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确保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取得“姑苏杯”,文明施工目标为省文明工地,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质量目标,乙方需按产值比例承担业主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以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验收标准执行。
4.1.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若达不到约定的工程验收条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起24小时内派人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约定的工程验收标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24小时内未安排专人整改,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其发生的费用双倍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1.3、乙方在材料运输过程中,注意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严禁野蛮作业。
4.1.4、外架上所需灭火器由乙方负责安放到位以及日常更换。
4.1.5、乙方进场的架体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甲方可要求乙方退场。各规范要求不同的,符合最高标准规范要求。
4.2、验收
4.2.1、验收标准:须满足国家、苏州、业主及甲方相关规定及现行的《建筑施工工具式爬架安全技术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要求无偿修复,工期不予延长,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甲方请第三方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4.2.2、隐蔽工程验收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由此影响的工期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2.3、施工完毕,乙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区、市验收条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进行修补,并使之达到约定的结构标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24小时内未安排专人修补,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修补,其发生的费用双倍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2.4、本工程主体结构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加发包人、监理方和甲方按国家有关验收规定组织的主体结构验收工作,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此而发生的任何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4.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程序和规范施工,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技术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协助甲方做好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施工日记等资料,并符合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贯标要求,在工程完工验收时协助甲方做好竣工验收资料。虽经验收,但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以及乙方未按规范完成的工程量在结算时给予扣除,在工程款中扣除。此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4.2.6、具体分包质量管理见《质量管理条例》,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该标准的,除相应罚款外,乙方还应承担整改或返工所需各项费用和工期损失;整改或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2.7、爬架架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爬架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按国家建设部的“JGJ59-99”标准,符合苏州市关于爬架工程的有关规定搭设。
4.2.8、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4.2.9、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五、安全要求5.1、安全施工与检查
5.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及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1.2、乙方必须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部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持有效证件)负责对本施工范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向甲方提供相关安全资料(包括三类人员证书、施工人员的三级教育卡、上岗证等)。
5.1.3、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创“江苏省文明工地”。双方另行签订合同附件《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5.1.4、乙方进场的施工工人必须落实“实名制管理”,进场时提供工人的花名册,在项目安全部做好安全教育,向甲方提供相关安全资料(包括三类人员证书、安全总交底、施工人员的三级教育卡、特殊工种上岗证、身份证等),以上资料须加盖乙方公章报甲方安全部备案。每个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进场施工承诺书及工资发放委托书,每月15日前将工人当月的工资表、考勤表、人员变动周报表(均须盖章签字)做好交安全部备案,其中劳动合同、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和人员变动周报表必须相符合(详见中建二局实名制管理细则及附表)。工资表、劳动合同、承诺书及工资发放委托书须工人本人签字。未按实名制管理的分包队伍工程款不予支付。工人退场时,需第一时间报甲方商务及安全部门,如乙方未按要求上报,发现一次,乙方需赔偿甲方500元/人·次。
5.1.5、认真遵守甲方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详见附件,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度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1.6、乙方必须保证合理用工,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严禁乙方私招乱雇、冒名顶替、使用不满18周岁的童工、50周岁以上及有犯罪前科人员;
2)务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障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脑溢血、脑血栓、癫痫病等)证件齐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招用无证人员;务工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报现场项目经理部备案;
3)严格执行女工“四级”保护规定;
4)不准乙方拖欠民工工资;
5)为自有人员购买“四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5.1.7、乙方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保护防护(包括所属人员自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自行办理现场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确保施工安全无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将施工人员的安全总交底、三级教育卡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乙方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率必须达到100%;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到100%;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施工期间如违反,甲方有权每次在当期的工程款中扣除5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施工期间发生所有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50万元/次。
5.1.8、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如发生打架斗殴、与附近居民发生纠纷、男女混居现象,无就业证、上岗证、身份证、暂住证现象,损害甲方企业形象,不按合同约定无故到业主方闹事等现象,每发生一起按10万—20万/人进行违约处理,违约金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现场临建及现场文明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5.1.9、本项目为安全施工标化工地,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杜绝死亡事故。严格按照“江苏省和苏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标准实施,创 “扬子杯”、“江苏省文明工地”。杜绝死亡、重伤、火灾、中毒事故;同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总包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单位及个人可随时进行严厉处罚。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甲方创优目标,则结算总价下浮5%。
5.1.10、为保证食品卫生,工地食堂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的工人应在工地食堂内购买就餐。严禁乙方私自在宿舍内做饭或另立食堂;工地小卖部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乙方在工地及生活区私设小卖店等营业性场所;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1.11、乙方生活区(含宿舍、道路等)的卫生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外运由甲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应做好生活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门窗完好,防火防盗,门窗损坏的修理费用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5.1.12、架体爬升需报甲方审批爬升令,严禁私自提升,私自拆除附墙,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2、安全防护
5.2.1、乙方工人必须配备统一的安全帽、安全带、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服装等用品,进场人员必须办理好门禁卡,以上物品由甲方代购买,费用按成本价(安全帽与反光背心价格为50元/套)由乙方支付,安全帽由项目部统一购置、编号。
5.2.2、个人防护的一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不规范,发现一次,乙方须赔偿甲方50元/人。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固定点牢固可靠,高挂低用。如不系安全带者,发现一次,乙方须赔偿甲方200元/人。
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按施工方案要求配戴、使用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面具),电焊面罩、耳塞等。
3)乙方根据作业内容必须及时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护面具、口罩、电焊帽、护目镜、电焊服、电焊手套、耳塞、防毒面具等等。
5.2.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确保安全防护到位,以及本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并且在危险地方要有明显标志。施工必备的安全消防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布置,费用已经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
5.2.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意施工区、生活区外的人身安全,乙方在施工区、生活区以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5.3、事故处理
5.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首先自费对本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及善后处理工作,发生的费用及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5.3.2、如乙方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乙方须赔偿甲方100万元/人;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乙方须赔偿甲方20-50万元/人;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乙方须赔偿甲方10-50万元/人;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乙方须赔偿甲方3-10万元/人;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的损失)。
5.4、保险
5.4.1、乙方负责为所属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施工设备保险等有关部门要求的各种保险,均视为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5.4.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5.4.3、乙方施工开始前,由乙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甲方办理综合保险、并承担费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提供退场人员名单,以便甲方及时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办理综合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4.4、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劳务分包自有设备及材料,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此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单价内(不论是否列明),不另外计取。
六、材料、设备供应6.1、本工程搭设完成爬架工程所需的全部架体及该施工内容所包含的所有材料(所有防护架搭设需符合甲方要求)及设备等由乙方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
6.2、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购置票据及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在本工程上,且不予免除乙方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但产品质量仍未达到甲方要求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损失的费用。乙方需根据业主要求的品牌进行材料报送,所有材料须经业主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后采用,未尽事宜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6.3、材料的装卸、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保管、归还均由乙方负责,工地内所有进场材料、从楼层拆除下来的材料,乙方必须在进场的第一时间内分类别分规格堆码整齐。材料的堆码按照甲方的现场布置要求进行,乙方进场后根据甲方的布置图,砌筑专门堆放材料的材料堆码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将所有工地材料分类入仓,现场严禁有散落材料。
6.4、乙方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电气设备进场前应先到甲方物资部进行登记,在工地大门外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现场。分包进场前与甲方物资部门确定双方指定物资验收人员名单。未经甲方指定验收人员验收的物资、设备,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没收处理。乙方物资、设备需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根据进场登记单开具出门证后方可放行,否则予以500元/次经济处罚且今后施工现场所缺失的物资设备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6.5、乙方所有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箱(注:开关箱必须符合临电要求,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一锁)、电缆线要求有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必须经项目检查合格方可进入现场。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合格证、质保书、检验报告等必要的资料报送甲方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采购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6.6、水电供应:乙方在使用时要注意水、电的节约,如乙方在使用时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承包人支付不超过2000 元/次的违约金。如违约次数累计超过 10次,则甲方有权在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合同总价1% 的款项,作为乙方对甲方水电费用的补偿。
七、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7.1、合同价款
7.1.1、本工程含增值税总价款(RMB)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金额:万元(大写人民币),合同增值税税款:万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率:%。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万元(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乙方不得以合同暂定总额与实际结算额存在差异向甲方提出经济索赔。
7.1.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计价,包含包括为完成本工程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具用具费、保修费、保养费、配合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夜间施工费、企业管理费、流动施工津贴、施工措施费、技术资料费、竣工结算及资料费、赶工费、提前竣工奖励费、专业项目验收费用、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费及措施费、治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安全防护、自身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费、测量试验费、检验试验费、工期措施费、优质工程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超高费、远征费、风险费、当地注册管理费及政府规费、调试费、成品保护费、清洁费、整改费、各种管理费、不可预计费、规费、利润、税金、人员及所有保险费用等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在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再发生计时工、点工、估工等,并不再签认包干范围以内的停窝工等费用。(详见附件一——固定综合单价清单计价表)
(说明:税金(含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等);
7.1.3、本工程的承包单价,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外,不再调整。本合同中全部工作内容费用均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施工方法及工艺以甲方技术部要求为准,不因施工工艺原因调整固定综合单价。
7.1.4、甲方如委托乙方另行承包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在合理范围内,重新申报综合单价,经甲方核准,按最后确定的综合单价和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
7.1.5、结算时工程量的计算以图纸及施工变更联系单为依据,工程量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现场施工以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为准,以延长米结算,不因机位数量调整单价。
7.1.6、乙方在本工程合同签订时已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此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均不再进行签证、补偿:
(1)窝工待工的补偿费用;
(2)定额外用工;
(3)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及进退场用工;
(4)质量缺陷消除;
(5)政策性调整及市场价格调整;
(6)业主未认可的用工;
(7)场内材料的二次转运;
(8)配合甲方月度成本核算用工
(9)其它未预料因素发生的计时工。
7.2、进度款支付
7.2.1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合同价款的,由乙方按月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7.2.2、甲、乙双方每月15日前办理月度结算;因乙方原因办理月度结算不及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特别说明:每月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及当月完成产值即为月结算,应包含合同内预算产值及合同外签证变更等所有内容。月结算产值不仅作为下个月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也作为本合同最终结算的依据,即本合同履约完成后每月的月结算累计金额即为本合同结算的最终金额。
7.2.3、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每月须经甲方综合考核(质量、安全、工期、服从总包指令、限额领料、用工管理、环保、综合治理等方面)。
(3)付款方式:乙方出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工程款,发票抬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4)达到预售节点,付至经甲方审核的已完产值40%,结构高层施工至13层,付至经甲方审核的已完产值50%;全部楼栋结构封顶,付至经甲方审核的已完产值70%;架体全部拆除并退场后支付至总工程价款的80%;公司结算办理完毕后付至结算额的95%。余款在公司结算办理完毕一年后付清。
乙方承诺: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工程进度款若因建设方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放弃向甲方追究违约和计取利息的经济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发放人工费时,必须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个务工人员,由务工人员本人在发放单上签名;甲方有权参与、见证、公示乙方人工费的发放,发放单一式两份。当月报甲方一份,否则下月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月进度款。
(6)乙方和甲方对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7)完工结算,以每月对账单为结算依据,但对账单中的数量和价款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甲方公司对初始结算进行审核、会签后确定为最终结算,之后方可支付最后一笔尾款,以工程承包方公司商务部的最终审核,方为有效。在付款比例达到95%时,乙方需提供全额发票。
7.2.4、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移。
7.2.5、如乙方拒不缴纳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保证金、押金等相关费用,承包人有权利从当期工程款及结算款中扣除,不需经乙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3、施工变更
7.3.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在接获发包人或设计单位通知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7.3.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3.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7.3.4、如发生因设计变更而造成已成型工程的返工,由甲方核定返工工程数量进行签认。所发生的变更返工签认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交至甲方,作为结算的依据。逾期不办理的,将被视为乙方已默认并自行承担返工费用,甲方不再予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本合同附件十一《中建二局有限公司商务工作管理制度及规定》。
7.3.5、变更单价的原则适用于本条第a项和第b项的约定。
a、合同中已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按分包合同已有或类似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b 、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按实计算。
7.4、保修
7.4.1、本工程保修期限:1年。
7.4.2、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 %,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保修期自该工程集中交付之日起计算。经过保修的项目,从保修完工当天起,重新计算保修期。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时间为:保修期满。
7.4.3、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2天内派人维修,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其他人员修理,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7.4.4、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无论工程是否通过验收,质量达到何种等级,乙方应对其承包范围内结构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按(300 元/8小时·人)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义务8.1、甲方义务
8.1.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8.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施工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三通一平。
(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3)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进场教育、施工人员的身份备案。民工综合保险在具备条件时办理;
(4)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准确,分包不得损坏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5)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水源接口、二级电箱接口、卫生间、宿舍、食堂、工地吸烟区,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摆放有标识,生活区垃圾的清理、提供指定垃圾桶用于剩菜剩饭倾倒;
8.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周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8.1.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仅提供主要控制点、轴线控制线)、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8.1.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保证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满足施工需要;
8.1.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8.1.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2、乙方义务
8.2.1、乙方代表:全面代表乙方履行合同,对现场的安全、施工和管理负责。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必须保证所有进场工人均签订有合法的劳务用工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8.2.2、管理人员: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按照甲方安全部要求配备,爬架提升过程中安全员全程旁站)、专职后勤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专职材料验收收料人员不少于1名,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专职资料人员不少于1名。
8.2.3、特殊工种: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8.2.4、乙方的管理人员配备(尤其是本合同8.2.2款所述的)所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配备,甲方有权按8000元/人·月从乙方费用中扣除。
8.2.5、乙方项目总负责人离开工地1天以上时,必须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待甲方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及时返回。离开前应指定工地临时负责人,以保证生产的正常管理和进行。否则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赔偿500元/次,直至要求乙方更换现场代表。
8.2.6、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7、 乙方保证节假日、农忙期间的正常施工。春节期间按甲方要求留相应人员,保证连续施工;
8.2.8、乙方承担所有进场工人所有保险费用(包括为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施工设备保险等)。
8.2.9、乙方搭设移动操作架、人字梯,必须按照方案及规范要求,按样板架搭设,搭设完成后,需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爬架拉接点、防护栏、洞口盖板、隔离设施等)。
8.2.10、乙方负责爬架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除承担甲方现场窝工及机械费用外,另支付甲方1000元/天违约金。
8.2.11、乙方将甲方各部门资料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办理进场手续。施工中,乙方必须实施工序自检和互检,并与下道工序办理交接手续。
8.2.12、开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报送爬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并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爬架搭设、预埋、提升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配合做好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乙方在设计时必须考虑铝模的影响因素,由乙方自行解决。
8.2.13、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自负。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负责做好施工安全和现场保卫和保洁工作,做好工完场清。如乙方未做好垃圾处理工作,甲方有权对其收取200-500元/次的违约金。
8.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积极与其他单位(或工种)人员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施工,配合甲方统一安排,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严厉禁止擅自停工;如乙方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该部位应结款项的双倍价格。
8.2.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甲方临时增加工程或对已完工程进行变更,需现场给予确认时,乙方不能因为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8.2.16、乙方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并遵守和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卫生治安保卫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2.17、乙方对其在进场前甲方委托其它分包所进行的工作已认可,保证不会因此在工作中的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8.2.18、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能因延迟或推迟支付工人的工资而引发社会矛盾,从而影响甲方的生产、工程进展。如果乙方延误支付工人工资导致下列事件:
a) 要求业主支付工人工资;
b) 媒体披露欠薪的情况;
c) 工人因欠薪而有组织的上访;
d) 工人因欠薪而引起的有组织的集会以及其他事件。
发生上述事件中的任何一件,乙方不仅需要支付应处理该事件的费用,还需要因此支付甲方违约金;对甲方的最低限额为:5万人民币,且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如果类似事件不止一次发生,乙方除支付处理事件的费用以及赔偿甲方5万的最低违约金外,在赔偿给甲方的部分还需要每次递增10万人民币作为惩罚性赔偿,且不作上限约定,同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甲方的名誉和信誉。若因此甲方受到政府及业主单位的处罚,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8.2.19、甲方下发给乙方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必须签收,如乙方拒签,视为乙方接收。另外,甲方将同时将书面文件的电子版发送到乙方专用电子邮箱,乙方专用电子邮箱为,发送至乙方专用电子邮箱视为乙方接收。
8.2.20、乙方的有效通信地址为, 联系人 ,在乙方拒收甲方下发的各类书面文件时,甲方可邮寄至该通信地址,甲方邮寄出后,即视为文件送达。
九、其他条款9.1、违约责任
9.1.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9.1条的约定,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9.1.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 结算总价下浮5% ;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结算单价下浮1% ,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外,同时对乙方已完工程结算单价下浮10%。
(5)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非经批准的分包,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总价50 %违约金,并中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现场文明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指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每次收取500~1500元的违约金,并清退乙方出场。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业主、监理、甲方临时增加工程,需现场给予确认时,乙方不能因为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向乙方每次收取500~1500元的违约金,并清退乙方出场。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施工与检查,将被视作违约,违约金额见(附表7、9)执行。
(10)若乙方拒收甲方的函、通知、整改单等属实文件,甲方执行经理和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后,直接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11)乙方每延误关键节点工期1天(含预售、封顶、拆架、竣工验收),乙方将承担50000元——500000元/每天、每条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具体违约金额由甲方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9.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2)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文明创优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时,结算总价下浮5% ;
(13)现场文明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指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每次收取5000-15000元的违约金,并清退乙方出场。
(14)如发生乙方管理人员及工人辱骂、殴打甲方管理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0元(辱骂)/100000元(殴打)的违约金,并清退乙方出场。
9.1.3、承包方扣除上述违约金不需乙方同意。
9.1.4、如乙方无法满足现场工期、安全、质量等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并不会补偿任何费用。
9.1.5、如乙方拒不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施工,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9.1.6、其他违约及扣款情形以甲方公司制度为准。
9.2、索赔
9.2.1、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
9.2.2、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9.2.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9.2.4、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9.3、争议
9.3.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3)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3.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9.4、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9.4.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施工作业转包或再分包、挂靠给他人。否则,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之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双倍赔偿。
9.5、不可抗力
9.5.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中的定义相同。
9.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则乙方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9小时内乙方向甲方书面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清理和工程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9.5.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各自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经甲方同意后相应顺延。
9.5.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9.6、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9.6.1、在施工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9.6.2、施工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9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9.7、合同解除和终止
9.7.1、如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发生严重的工期、质量、安全及工人聚众讨薪等违约情形,甲方可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全部退场,否则按每日5万元的金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9.7.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9.7.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9.7.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的工程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付款、保修、现场清理等条款的效力。
9.7.5、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9.8、合同份数及生效
9.8.1、本合同正本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贰份。
9.8.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519号金鹰大厦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受托人签字并盖合法公章,同时出具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后生效。
十、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一:《固定综合单价清单计价表》
合同附件二:《廉洁协议》
合同附件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范围清单》
合同附件四:《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合同附件五:《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合同附件六:《项目部分包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合同附件七:《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
合同附件八:《质量管理协议书》
合同附件九:《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合同附件十:《综合治理协议书》
合同附件十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环境控制目标协议书》
合同附件十二:《总分包文明施工、环保协议书》
合同附件十三:《施工治安管理协议书》
合同附件十四:《防火安全协议书》
合同附件十五:《商务工作管理制度及规定》
合同附件十六:《分包物资、机械管理规定》
合同附件十七:《授权委托书》
合同附件十八:《保证书、罚款承诺书》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图纸另附。
苏地2017-WG-39号南地块项目爬架分包工程招标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工程量 | 单位 | 除税综合单价 | 税率 | 含税综合单价 | 其中安全生产费 | 备注 |
1 | 爬架工程(15#、19#楼) | 23713.46 | 285.6 | 米 | 15#、19#楼。 使用时间8个月 |
1、2019年11月18日09:00-14:00,拟投标单位派代表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苏州中粮项目部(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金砖路与广登路交叉口)领取招标文件。
2、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3、投标人请务必在2019年11月20日17:00时之前将正式投标文件以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全部发送至邮箱********0@qq.com,逾期者按废标处理,同时将标书密封后送至下列地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金砖路与广登路交叉口中建二局项目部
收件人:贾云鹏联系方式:158*****575
4、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另行通知。
(一)投标函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拟定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愿以人民币(大写:)清单的价款承包本次工程。
2、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天内竣工。
3、我单位保证现场物资配置、劳动力配置、机械配置完全能满足施工要求,确保安全文明、质量、工期满足合同要求。
4、我单位保证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将向贵司提交合同额%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5、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三)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工程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施工工期: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姑苏杯” ;保证安全文明达到:“省文明工地”。。
安全文明: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江苏省及苏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分包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实名制卡办理工作。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保证达到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95%以上。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元/月。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工程造价: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管理模式: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材料管理: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苏州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招标方。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的授权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工程的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性别:年龄:
单位(盖章):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附:委托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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