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18]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公安厅,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公安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18]3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征地29.8亩,总建筑面积222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3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的主要内容(本次勘察设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描述):
1)勘察工作主要内容:
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完成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相关试验检测、材料收集整理、场地地形地貌测量等,具体为本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钻探施工,承担深基坑工程支护和降水设计工作,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包括初勘、详勘、补勘);提供基础选型建议、地基及基础处理方案、降水护壁方案、水文地质勘察等本项目所需全部勘察工作及后期服务。
2)设计工作主要内容:
除上述内容外,本项目所需其他全部设计以及施工全程现场设计服务等工作。
3)施工主要范围及内容:
代建人以场地现状交付承包人,承包人应完成本项目三通一平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场地平整、通水、通电、通路等)施工降水、排水、排污,土方开挖及深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地基处理等,基础工程;建筑及结构;安装工程:给排水系统及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强、弱电)安装工程、空调及通风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及消防系统、电梯及安装工程、净化及配套工程等设备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发包人分包工程、发包人提供设备验收及配合安装;室外工程:总平工程、室外附属建筑、构筑物、道路及室外管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以及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的范围和内容等本项目设计施工图须表现和陈述的内容内的所有工程。
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配合燃气工程及手续办理(其中抄表系统采用远程抄表)、配合正式用水、配合用电工程及手续办理、负责电视、网络、电话的实施到点并具备开通条件、高低压配电工程(不含高压进线端电缆、具体按正式供电方案实施)等所有工程;红线内外的所有其它单项、分部、分项和零星工程(水、电、气、道路由承包人接入市政实施点位处)。
包含大型设备房间内的二次结构、防水工作、内门窗、实验室,枪械库专用门窗、设备房间抹灰装饰、特殊设备防护设施、设备配套设施等。
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完成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排污、通讯、标化施工围墙及围墙广告、边坡治理,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符合成房委发【2011】40号文要求)等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自总承包合同生效到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2.6 质量要求: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创“优质结构”工程。
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创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勘察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所有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是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高级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高级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高级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1.5财务要求:不要求。
3.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为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勘察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9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
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公安厅
地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传真:***-********
相关资料下载:招标文件.docx
招标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