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关于4G执法记录仪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4G执法记录仪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4G执法记录仪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9-184-3-G
3.项目概况:随着社会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日益增多和犯罪形式的不断多样化、隐蔽化,为更好的完成维护社会稳定、快速处理突发事件、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任务,太原市公安局须采购4G执法记录仪。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2,234,500元
招标内容: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4G执法记录仪500台。具体参数如下:
序号 | 指标项 | 参数要求 |
1 | ★外形尺寸 | 外形尺寸高≤112mm,宽≤65mm,厚≤32mm |
2 | ★结构设计 | 一体式结构设计,存储介质及电池全内置设计,无外接存储卡插槽与电池舱盖,执法记录仪应采用可更换电池设计,每台设备除内置电池外,需再单独配置1块电池,1个快速充电器,单块电池容量应不低于2700mAh; |
3 | 设备颜色 | 设备外表面主体外观颜色为黑色 |
4 | ★外壳防护等级 | 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中IP68 |
5 | ★系统登录 | 系统注册登录采用二维码方式登录 |
6 | 数据接口 | 设备应具备USB2.0或以上接口,接口输出速率不低于25MB/S,并应符合GA/T947.4-2015要求。 |
7 | ★屏幕类型 | 触摸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尺寸不小于2.2寸。 |
8 | 显示屏亮度 | 设备显示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315cd/m2。 |
9 | 显示屏对比度 | 设备显示屏显示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时亮度值的比应大于等于300:1。 |
10 | ★视场角要求 | 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均应大于或等于128度 |
11 | 音频采样率 | 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的音频采样频率不应低于16kHz。 |
12 | 水印叠加 | 编码视频流应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如:水印叠加),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 |
13 | 视频分辨率 | 应支持1920×1080、1280×720,在1920×1080下视频分辨率不低于950线,在1280×720下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00线。 |
14 | ★照片分辨率 | 5248*3936、4160*3120、3264*2448、2592*1944、2048*1536分辨率时,照片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800线。 |
15 | ★编码格式 | 视音频编解码应优先采用GB/T25724规定的编解码方式,也可采用H.265 |
16 | 内存空间 | 不低于32G(程序和数据存储)+3G(DDR) |
17 | 存储要求 | 执法记录仪应能存储日志、图片、视音频信息 |
18 | 存储格式 | 执法记录仪照片、音频、视音频文件应采用便于传输、压缩、翻译、转换的格式,视音频文件应易于压缩转换为流媒体文件,照片应以JPEG格式保存。 |
19 | 存储容量 | 在1920*1080分辨率,帧率25帧/s下,执法记录仪应能存储不低于10h的动态视音频图像。 |
20 | 无线传输 | 设备应能支持WIFI、蓝牙、近场通信、3G/4G等多种无线网络实时传输视频数据。 |
21 | WIFI、蓝牙可限制使用 | |
22 | ★上传 | 支持对相关的信息资源及数据实时上传,无需手动上传。 |
23 | 告警 | 一键告警上传通知后台功能 |
24 | 定位功能 | 设备应能支持“GPS+北斗”定位系统,可采集设备的运行轨迹并上传到监控平台。 |
25 | ★数据采集 | 支持符合公安部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系列标准的采集接口, |
26 | 一键摄录 | 执法记录仪开机后自动进入取景预览模式,在取景预览模式下,按下摄录键,执法记录仪自动开始记录视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执法记录仪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 |
27 | ★PTT对讲 | 系统内置功能强大的对讲应用,支持固定组呼、临时组呼、单呼等对讲功能。 |
28 | 文件上传方式 | 自动上传 |
29 | ★即时图片、文本信息 | 支持向固定群组、临时群组或单个联系人发送或者接收图片、文本信息。 |
30 | 一键录音 | 在取景预览模式下,按下相应键,应自动开始记录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执法记录仪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 |
31 | 一键拍摄 | 在取景预览模式下,按下照相键,应能拍照 |
32 | 双向语音 | 设备应能支持双向语音,实现平台与设备之间的语音通话。 |
33 | ★夜视 | 设备应具有夜视功能,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不低于3m,红外补光范围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
34 | 色彩还原 | 环境照度不低于800lx时,设备显示及回放画面的颜色不应与被拍摄物颜色有明显的偏色现象。 |
35 | ★视音频预录 | 设备应支持预录触发前大于或等于30s的视音频信息。 |
36 | ★重要文件标记 | 设备在摄录过程中应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应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标记的文件应能在管理平台检索,并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 |
37 | 一键切换 | 设备应能在摄录时按下录音键保存当前录像文件后开始录音,在录音时按下摄录键保存当前录音文件后开始摄录。 |
38 | 字符叠加 | 执法记录仪能够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字幕信息内容至少包含时间、设备编号、用户信息。 |
39 | 分段记录 | 执法记录仪应能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小于等于0.1s。 |
40 | ★安全保护 | 执法记录仪应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设备删除和覆盖。 |
41 | ★认证措施 | 编码视频流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 |
42 | 按键响应 | 取景模式下,摄录、录音、照相、暂停、播放功能按键响应时间应小于1s;数据查找,检索操作按键响应时间应小于2s |
43 | 开关机键 | 设备应具有独立开关机键,关机键应具有防误操作功能 |
44 | 开机时间 | 设备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模式所用时间不应大于25s。 |
45 | ★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识别 | 可内置或外接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读卡器 |
46 | 工作时间 | 设备应采用不低于2700mAH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在更换一次电池条件下,存储的信息不应丢失。 |
47 | 录像时间 | 仅录音录像模式下可持续摄录8小时以上 |
48 | ★省电模式 | 设备应具有省电模式,开机后可自动或通过人工操作进入省电模式,按下任意按键应能进入取景预览模式。 |
49 | 电池保护 | 电池保护应符合GB/T18287-2013的要求。 |
50 | 异常报警 | 设备应具有电池欠压、存储溢出报警功能,电池欠压报警后电池剩余容量应能保证设备正常摄录不少于5min |
51 | 操作提示 | 设备应具有声音或振动方式操作提示功能,包括不限于开关机提示、摄录启停提示及录音启停提示。 |
52 | ★状态指示 | 设备应能显示电池电量、充电状态、系统时间和存储余量等信息;开机、录音、摄录状态应有明显的光提示,开机状态指示应为绿色,录音状态指示应为黄色,摄录状态指示应为红色。 |
53 | 数据整合 | 支持不同种类的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的融合。 |
54 | 电磁兼容性 | 设备电磁兼容性应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947.2-2015标准。 |
55 | 环境适应性 | 设备环境适应性应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947.2-2015标准。 |
56 | 安全性 | 设备安全性应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947.2-2015标准。 |
57 | ★传输性 | 符合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系列标准 |
58 | 可靠性 | 设备可靠性应符合GB/T9813-2000要求。 |
6.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太原市公安局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免费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09:0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10: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五室
11.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免费注册。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联系人:九鼎客服联系电话:400-8341-789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10号邮编:030021
联系人:王中威联系电话:****-*******
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邮编:030000
联系人:段喆联系电话:****-*******
武军轶联系电话:****-*******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xzspglj.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5.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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