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辅助设备、固定资产零购类物资(第二次新增)招标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辅助设备、固定资产零购类物资(第二次新增)招标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辅助设备、固定资产零购类物资(第二次新增)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1-19OTL********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最新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如有)(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分标 | 包号 | 货物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01仪器仪表 | 1-2 | SF6气体检漏仪 | 1.本次招标仅接受如下2种情况的投标主体:(1)制造商投标,或(2)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全资或控股的合资企业,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负责销售工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提供投标主体与产品制造商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 |
3 | 串联谐振装置 |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4-5 | 电缆故障探测仪 | 1.本次招标仅接受如下2种情况的投标主体:(1)制造商投标,或(2)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全资或控股的合资企业,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负责销售工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提供投标主体与产品制造商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 | |
6-13 | 红外热成像仪 | 1.本次招标仅接受如下2种情况的投标主体:(1)制造商投标,或(2)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全资或控股的合资企业,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负责销售工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提供投标主体与产品制造商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 | |
14-15 | 继电保护测试仪 |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16-19 | 局放测试仪 | 1.本次招标仅接受如下2种情况的投标主体:(1)制造商投标,或(2)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全资或控股的合资企业,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负责销售工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提供投标主体与产品制造商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 | |
20 | 局放测试仪(35kV振荡波式) | 1.本次招标仅接受如下2种情况的投标主体:(1)制造商投标,或(2)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全资或控股的合资企业,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负责销售工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提供投标主体与产品制造商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 2.投标产品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或具有国家CNAS认可或CMA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无35kV投标产品检定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则应提供10kV同类型产品的检定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并承诺在交货前提供35kV投标产品的检定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3.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投标人或相同品牌投标产品应具有至少5台相同技术类型局放测试仪的供货业绩。 | |
21-22 | 色谱仪 |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产品色谱仪(实验室,技术规范ID号为:****-********3-00012,****-********3-00013,****-********3-00014)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3.色谱仪(便携式,技术规范ID号为:****-********3-00016)具有国家CNAS认可或CMA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台变压器油色谱仪的供货业绩。 | |
23 | 紫外线成像仪 (基础型) | 1.本次招标仅接受如下2种情况的投标主体:(1)制造商投标,或(2)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全资或控股的合资企业,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负责销售工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提供投标主体与产品制造商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 | |
24 | 紫外线成像仪 (高端型) | 1.若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接受国内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接受投标产品的原厂商投标。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原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同一分标中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原厂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分标的投标。 3.投标产品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或具有国家CNAS认可或CMA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投标人或相同品牌投标产品应具有至少5台紫外线成像仪的供货业绩。 | |
02机器人 | 1-15 | 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单站型) |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所投产品应取得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的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性能检测报告(检测依据和检测项目符合《变电站智能机器人巡检系统检测规范Q/GDW 11514-2016》的要求),且检测结果合格。 3.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特指轮式具备导航功能的机器人)5套及以上供货业绩。 |
16-18 | 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集中型) | ||
03无人机 | 1-4、6-9 | 无人机(小型旋翼低海拔) |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应具有10套及以上小型无人直升机系统(续航时间不少于20分钟)销售业绩。 3.所投产品应取得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小型无人直升机系统试验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架空输电线路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DL/T 1578-2016),检测项目和方法应严格依据此标准执行。 |
5、10、11 | 无人机(小型旋翼高海拔) |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应具有10套及以上小型无人直升机系统(续航时间不少于20分钟)销售业绩。 3.所投产品应取得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小型无人直升机系统试验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架空输电线路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DL/T 1578-2016),检测项目和方法应严格依据此标准执行。如检测报告中海拔适应性试验未达到5000米要求,须承诺在交货前提供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5000米要求的海拔适应性试验合格检测报告。 | |
12 | 无人机(激光雷达) |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应具有10套及以上小型无人直升机系统(续航时间不少于20分钟)销售业绩。 3.用于激光雷达的外载荷装置接受外购外协。 | |
13 | 无人机(小型定翼) |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应具有3套及以上固定翼无人机系统(续航时间不少于60分钟)销售业绩。 3.所投产品应取得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固定翼无人机系统试验检测报告。 4.倾斜摄影装置接受外购外协。 | |
04大屏幕 | 1 | 液晶 | 1.本次招标大屏幕仅接受如下2种情况:(1)制造商投标,或(2)投标人以其所属集团公司、其所属集团公司的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的产品投标,并提供关系证明文件。图像处理器可外购外协。 |
2 | LED | 1.本次招标大屏幕仅接受如下2种情况:(1)制造商投标,或(2)投标人以其所属集团公司、其所属集团公司的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的产品投标,并提供关系证明文件。图像处理器可外购外协。 | |
05电视会议终端设备 | 1 | 电视会议终端设备 | 1.本次招标电视会议终端设备仅接受如下2种情况:(1)制造商投标,或(2)集成商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所投电视会议终端设备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4.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5个音视频会议系统集成工程相关业绩。 |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是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发起申请,随后系统将跳转至BOSP系统,BOSP系统所用钥匙、用户名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一致,如果是英文,字母需要大写。默认初始密码1234,可能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登录密码不一致,请注意区分。BOSP系统的操作手册请在BOSP系统首页下载。
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投标及报价。
4.2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
4.3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标书售价一览表”中显示的售价无须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9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保证金、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及其电子版(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集中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当日7:30-9:30。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保证金、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及其电子版(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递交地点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指定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招标人不接受纸质开标文件(即投标函及附录)。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邮编:100031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邮编:100120
联系电话: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相关操作问题咨询):***-********
?BOSP(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818-0899转1-7
?财务事宜:400-818-0899转1-4-1
?招标业务咨询:400-818-0899转1-3-1,并输入招标编号后8位数字
电子邮箱:zhaobiao3@sgm.sgcc.com.cn
网址:http://ecp.sgcc.com.cn(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https://bosp.stategrid.com.cn(国网物资业务运营服务平台)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以新颁布的法律规定为准。
2019年11月
(来源:国网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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