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石门大佛寺本体修缮项目监理竞争性比选公告
江津区石门大佛寺本体修缮项目监理竞争性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石门大佛寺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已由江津区发改委(津发改投〔2018〕1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津区石门大佛寺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监理 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工程名称:石门大佛寺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2.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
2.3工程规模:工程规模:主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对“大佛寺”进行保护修缮。工程内容:完成古建筑屋面、梁架、墙面、地面、门窗、斗拱、彩绘、油漆等保护修缮,完成水月观音动物、生物病害处理;彩绘起甲、空鼓、褪色、水泥粉尘处理;渗透加固;残缺处理;金箔起翘、起甲、严重污垢处理;现场环境监测和本体检测。
2.4监理服务期: 45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等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6最高限价:18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
3、投标人须知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古建筑维修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
3.3必须具备业绩(佛像本体壁画、彩绘修复业绩1个;和古建筑修缮业绩1个)及以上;佛像本体、壁画、彩绘修复项目不能少于100万,古建筑修缮项目1个不能少于1000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11月14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http://www.jiangjin.gov.cn/)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9年 11 月19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地址:几江街道水木年华商务中心605)。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组成
1. 投标函 (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 业绩情况表(格式附后);
4. 配备情况表(格式附后);
5.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注:
(1)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1.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2.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恕不接受。
7、中标人的确定
1.本次采购采取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区文旅委采购小组和业主单位代表组成。
2.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3.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门户网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委领取中标通知书。
8、联系方式
地 址:几江街道水木年华商务中心605
联 系 人:周 向 东
电 话:***-********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9.doc">2019-10-31江津区石门大佛寺保护修缮项目监理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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