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口罩、帽子招标公告

一次性使用口罩、帽子招标公告

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口罩、帽子项目入围单位公示


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口罩、帽子项目(项目编号:19AT********99)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最终确定:

入围单位: 安徽省卫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合肥宇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合肥市顺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2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岳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标签: 入围 帽子 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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