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勤室器材招标公告
备勤室器材招标公告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驻渝某单位的委托,对备勤室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备勤室器材采购 | 67.6280 | 0.5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表 |
本级资金。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1月19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报名
1.发售及报名期限: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5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3.1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户名)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名: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北金科支行
3.2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渝北区华宇北城中央汇A区2号楼5楼)登记并购买。
4.报名方式: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1非现场报名方式:
在报名期限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qq.com(邮箱)。
4.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华宇北城中央汇A区2号楼5楼),报名期限内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见现场大屏幕)
(六)投标开始时间:开标时间前半小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
(八)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北京时间10:00。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ZFCG-BZ********93A/01 | 账号1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5006) |
账 号 | |||
账号2 | 开户行 | ||
账 号 | 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行号:********0013) | ||
账号3 | 开户行 | ||
账 号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8067) | ||
账号4 | 开户行 | ||
账 号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6011) | ||
账号5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150*****001********13 | |
账 号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0329) | ||
账号6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6018000016986009541 | |
账 号 | 交通银行重庆东和春天支行(行号:301653000756) | ||
账号7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8301098913332 | |
账 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首次将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人,应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办理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登记。“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cqggzy.com)进行下载,咨询电话:023-63625633(在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登记过的,可不再进行登记)。
3.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分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
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①)。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驻渝某单位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8581285200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小路白马凼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23-63073946
传 真:023-6307394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华宇北城中央汇A区2号楼5-1
标签: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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