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耒阳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耒阳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第二次)已经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招标人为耒阳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指标收益及社会投资人融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耒阳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第二次);
1.2建设地点:耒阳市境内;
1.3项目概况:拟在全市乡村振兴的100个示范点中的89个示范点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改造及其他辅助公用工程和现代化设施农业生产示范、生态养殖示范、观光农业、饲草种植、农产品加工、餐饮文化等相关产业发展项目等;总投资约150000万元,其中建安部分137418.15万元。
1.4招标范围:耒阳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第二次)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1.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本项目启动至本项目交付使用止。总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招标人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标准;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6】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和城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
2.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可在网上查询;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并承诺本项目所配备的相关人员均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且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6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耒阳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耒阳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地 址:耒阳市金阳东路1号
联系人:杨先生电 话:139*****9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3楼3006
联系人:张女士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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