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本级]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存储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萍乡市本级]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存储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2019-11-20]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存储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 ||||
项目金额 | 150,600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鉴于系统升级考虑系统稳定性及续保和对停机要求,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 | ||||
专家姓名 | 林志贵 | 职 称 | 中级 | ||
工作单位 | 萍乡市水务局 | ||||
专家2论证意见 | 电子卷宗存储对法院是非常重要,不容出错,本次采购内容为原有存储系统升级,续保和不停机备份,基于以上原因,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刘二栋 | 职 称 | 中级 | ||
工作单位 |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专家3论证意见 | 电子卷宗存储系统的升级,为保证数据稳定性,对系统扩容、续保和备份,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易乔羽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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