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大道南段陶河大桥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驿城大道南段陶河大桥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驿城大道南段陶河大桥桥梁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MD2011-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驿城大道南段陶河大桥桥梁工程 已由 驻马店市三区两县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以 [200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驿城大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驻马店驿城大道南段,计划工期 6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标准为合格。
驿城大道南段陶河大桥桥梁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所在地区名称 | 桥梁所在路段 基本情况 | 拟建桥梁情况 | ||||||
序号 | 县(市区) | 名称 | 技术等级 | 桥梁名称 | 建设 性质 | 类型 | 桥梁 全长 | 桥梁 全宽 |
1 | 驿城区 | 陶河大桥 | 二级 | 陶河 大桥 | 新建 | 大桥 |
详见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招标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经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关于对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初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行公布的通知》中,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均不得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方式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1年 7 月 7 日至2011年 7 月 13 日每日上午 8:00至12:00,下午15:00至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等证件(以上需为原件,并留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王咏谊,联系电话:0396–*******。
(2)投标申请人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从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指定账户,并携带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相应证明。
开户行:驻马店市商业银行
名 称: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到财政局一楼东商业银行查询到帐,后持到帐凭证复印件或银行证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8室综合部开收据。退还持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行、帐号到中心108室办理投标保证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到投标人基本帐户。
8.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证明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前需预存入 贰佰万元的工程自有资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指挥部出具的资金交纳证明领取招标文件。
开户行:农行解放路支行
名 称: 驿城区2011年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自有资金交纳和退还方式:自有资金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对未中标单位自有资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
9.
招标人:驿城区人民政府驿城大道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 地 址:驻马店市文明路与丰泽路交叉口东50米
邮 编:463000 邮 编:463000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人:苗先生
201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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