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采购抢险救援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采购抢险救援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采购抢险救援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星宇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单位采购抢险救援器材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名称:某单位采购抢险救援器材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XX-2019-3111-A052

三、采购内容:防火服、风力灭火器、高压细雾灭火器、油锯、防毒衣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补助资金及预算资金

五、采购预算金额:128.8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5)的证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委托人报名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北京时间10:00-14:00,15:00-19:00节假日除外)在新疆星宇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迎宾路421号,百川大厦五楼)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日期:2019年12月12日11:00时(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地点:和田市西湖酒店会议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宇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健才联系电话:186*****816


新疆星宇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标签: 抢险救援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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