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城市教育综合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城市教育综合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城市教育综合体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城市教育综合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高碑店市发展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18】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建投教育综合体建设运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建投教育综合体建设运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所高级中学、文化素养配套以及社会主义价值观涵育基地等。
项目总用地面积376206.67m2(折合564.31亩),总建筑面积19288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2880m2,地下建筑面积为10000m2。
本项目监理费:1000万元。
2.2建设地点:
高碑店市高铁新城片区。
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2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施工工期6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包括设备安装 调试)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公共建筑(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0平米以上)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须具有高级职称,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00时至11:30: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业绩合同、《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署报名只需提供身份证)、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近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署报名不需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为带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投标人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对本标段进行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付。
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若报名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2网上报名和到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同时进行,二者均完成视为报名成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09:00,地点为: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碑店市建投教育综合体建设运维有限公司
地 址:高碑店市兴华中路107号
联 系 人:王彬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戴岩
电 话:****-******** 186*****923
传 真:****-********
电子邮件:186*****923@163.com
2019年1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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