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一期)太平街411号施工招标公告
灾后重建(一期)太平街411号施工招标公告
阿坝州林业储运公司灾后重建项目(一期)太平街411号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阿坝州林业储运公司灾后重建项目(一期)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都发改审批【2009】488号、都发改审批【2011】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市阿坝州林业储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阿坝州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市阿坝州林业储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发改投资【2009】4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4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都江堰市太平街下段411号;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为太平街411号其建筑面积约6716.57平方米,包括修建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
2.3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阿坝州林业储运公司灾后重建项目(一期)太平街411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近三年来(2008年至今)具有三个类似工程施工(其中至少一个须为四川省内业绩)业绩,须持有效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投标单位(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具备成都市建委针对本工程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 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都江堰市经开区滨河小区综合楼)报名。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江堰市阿坝州林业储运公司
地 址:都江堰市太平街
邮 编:611830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林荫街5号华西大厦B座1203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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