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和外墙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和外墙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阜新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和外墙保温工程(FXCG********)[竞争性谈判]公告
包号 | 名称 | 工期 | 具体要求 |
01 | 塑钢窗 | 20天 | 见谈判文件 |
02 | 外墙保温工程 | 30天 | 见谈判文件 |
本次谈判共分为二个合同包,谈判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二、合格的谈判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四)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五)参加塑钢窗工程项目的谈判人应具备金属(门窗)生产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加外墙保温工程项目的谈判人应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外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维修改造工程谈判,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关手续齐全。
(七)参加外墙保温工程项目的谈判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谈判人未进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及时到阜新市财政局采购办(211房间)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验收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由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同采购单位共同组织验收。
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相关付款手续到阜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65%;其余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后支付。
五、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1年7月6日-7月11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科领取谈判文件,领取时必须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委托书。
六、递交谈判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递交谈判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1年 7月14日9:00 (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及谈判地点: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谈判大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和外墙保温工程项目
地 址:阜新市细河东环路132号
联系 人:杨力
联系电话:133*****458
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新市解放大街36号
项目联系人:孟钢 邰伟
联系电话/传真:****-*******
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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