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铁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铁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铁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经铁岭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及谈判文件审核,对铁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HJTL********)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铁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企业,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所投产品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经销商需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具有生产企业对经销商产品的授权书;
(2)生产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9)在辽宁省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提供)。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1年7月11日起至2011年 7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检测报告、资质证书、法人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铁岭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铁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 址:铁岭县凡河镇红光村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03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36号天玉写字楼608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 ****-*******
铁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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