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双槐场镇新区E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合川区双槐场镇新区E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合川区双槐场镇新区E段道路工程
招标编号::市建招字(2011)4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川区双槐场镇新区E段道路工程已由合川区发改委以合川发改发[2011]1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人民政府,资金为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合川区双槐场镇新区E段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合川区双槐镇
计划工期: 120 个日历天
项目规模:市政Ⅱ级道路,施工长度约490米,路幅22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全部道路土石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网工程及附属工程。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07 月 08 日起(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1年 7 月 13 日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 7 月 28 日上午9点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川区双槐镇
联系人: 邓 勇
电 话: 159*****665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6F
邮 编:400015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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