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定点单位补招招标公告
会议定点单位补招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房山区会议定点单位补招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房山区会议定点单位补招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CG2019[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建波、赵子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20号
联系方式:***-******** 李金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采购部1)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11月21日 09:00至2019年11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采购部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免费领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有效资信证明。4.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5.申请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申请人信用记录声明。8.北京市房山区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9.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住宿会议提供。10.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1.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住宿会议提供。12.消防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专业检验机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3.申请人承诺具有提供全年365天全方位服务的能力,并能优先安排房山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14.申请人承诺能提供会议期间的账单明细。15.供应商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登记表。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出现此条款中情况,则资格审核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12-0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5日 11: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02)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满足房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服务的需要,规范政府采购管理,面向房山区具备会议服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的单位,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独立法人资格,选取为房山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会议服务的定点单位,服务期限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预确定会议服务中标供应商小于等于20家,最后中标数量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详细内容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定点招标
政府采购批复函号:房财政采[2019]607号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
提交资格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
公告期限:自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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