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虹航油管道工程绿化搬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内容;(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省市级以上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证书;(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虹航油管道工程绿化搬迁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19-60284) 3、预算编号:16-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实施金虹航油管道工程绿化搬迁、种植、养护等工作,绿化搬迁面积9420平方米,主要搬迁香樟、水杉、栾树等乔木800多株及其它灌木、色块。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交付地址:卫六路(板桥路-金山大道)、新卫公路(金山大道-收费站)、杭州湾大道新城北出口等。 6、交付日期:3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2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2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省市级以上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证书;5、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6、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彩色扫描件(不得使用电子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20 17:00:00至2019-11-27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所携带的数字证书(CA证书)必须与网上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为同一证书,且未发生在网上响应后进行数字证书更新(或延期)等可能改变数字证书(CA证书)验证信息的行为,如因供应商所携带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不一致或验证信息改变使其磋商时无法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平台或登陆后无法进行磋商签到及解密等后续行为导致其磋商失败的,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06 13: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2-06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八号楼8111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八号楼8111会议室(海凌路龙海路交叉口一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网上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的空白磋商报价表、分类明细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用。(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网上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的空白磋商报价表、分类明细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审核通过,可在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7日下午五点期间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如非在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7日下午五点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园林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金山区卫一路165号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8号楼8103室(海凌路龙海路交叉口一楼) | 邮编: | 200540 | 邮编: | 200540 | 联系人: | 吴益锋 | 联系人: | 封琴琴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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