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医学中心恩替卡韦原料药招标公告
第五医学中心恩替卡韦原料药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恩替卡韦原料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采购中心对恩替卡韦原料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谈报价。
一、项目名称:恩替卡韦原料药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2019-CG-YLY-3038
三、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恩替卡韦原料药 | 1. 原料药恩替卡韦,用于医院制剂的生产。 2.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本品在 N,N-二甲基乙酰胺中溶解,在N,N-二甲基甲酰胺或 0.1mol/L盐酸溶液中略溶,在甲醇中微溶,在水中极微溶,在乙腈中不溶。 3. 厂家恩替卡韦原料药所制成的恩替卡韦制剂须通过一致性评价。 |
交货期 | 订货后5日内配送到位。 |
交货地点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药学部制剂中心库房(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9号C座1层)。 |
四、合格的报价人:
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2、 应具有国家颁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原料药在报价人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3、 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恩替卡韦原料药生产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
4、 注册资本不少于4000万元;
5、 供应商/原料药生产企业年产值不少于1.5亿元;
6、 应具有生产或供应同恩替卡韦片剂或分散片剂的资质;
7、 应确保每年如小于3公斤的原料也能及时供给;
8、 应具有恩替卡韦原料药的SFDA认证证书;
9、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11、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价活动;
12、 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购买了采购文件;
13、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报价。
五、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法:
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7日每日8:30—11:30及14 :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报价人资格要求(公告第四条)里所有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U盘(用于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2、领取谈判文件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采购中心
3、谈判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费人民币200元/包
六、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8: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8日8: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采购中心(14号楼三层)
地 址: 北京市西四环中路100号
邮 编: 100039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cgzx302@163.com
联 系 人: 陈颖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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