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市看守所特种门、门禁控制管理和通铺床具项目质疑函答复
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市看守所特种门、门禁控制管理和通铺床具项目质疑函答复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港市看守所特种门、门禁控制管理和通铺床具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20日18:15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08日15:30 | ||
预算金额 | ¥130.213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港市建设西路5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宁****-*******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港市世纪花园南区4-1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文龙****-*******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看守所特种门、门禁控制管理和通铺床具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看守所特种门、门禁控制管理和通铺床具项目
项目编号:GGZC2019-J1-11159-JD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建设西路5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文龙****-*******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世纪花园南区4-13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看守所设备一批
二、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8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靖江市双盾公共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质疑供应商名称):
我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16时45分收到贵方以书面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贵港市看守所特种门、门禁控制管理和通铺床具项目(项目编号:GGZC2019-J1-11159-JDZB)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经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1、质疑事项一:我公司开标当天按正常程序递交投标文件,且进入第一轮谈判,并与其他投标人同时在开标大厅内等侯至晚上七点半(2019年11月8日)一起离开,……
以下为依据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谈判机会。
答复: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该项目在2019年11月8日下午15点30分截标后,进入详细评审阶段。18时左右,接评审小组通知,通知本项目的供应商进入评审现场参与谈判,在评审现场,本项目的评审小组已告知贵方授权代表,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看守所门禁管理触摸总控制台”的检测报告,否则按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处理。因为贵公司不能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看守所门禁管理触摸总控制台”的检测报告,属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故响应无效。所以贵方不能进入二次报价程序。
以下为依据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条: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答复: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并没有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特定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要求与技术要求是不同的概念,贵方不应混为一谈。谈判文件中规定项目采购需求第25项--所守所门禁管理触摸总控制台(包含软件)作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技术参数并不存在指向特定品牌或者技术服务的条款。为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防止供应商虚假响应,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以检验供应商产品的实际参数是否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以及根据《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第三十八条“(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我公司没有义务公开供应商资质以及其他材料信息。
感谢贵方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谈判文件载明的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0.213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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