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关于江西省监察厅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计划函:(2009)部门340 号,中机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西省监察厅的委托,现就其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视频监控中心相关设备采购、系统集成、综合布线和室内装修工程)(招标编号:0702-1141CITC9013-21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国产设备)。
二、府采购项目编号以及详细目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9B340001
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中心建设项目
1包
1
160

三、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投标资格的国内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
3)具备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资质;
4)具有高清背投融合软幕、边缘融合器、高清投影机等生产厂商的项目授权函原件(含三年免费硬件质保和软件免费升级承诺);
5)具有2008年1月以来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融合大幕(屏)项目成功案例(以中标通知书、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为准);
6)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须在2011年3月1日以前在南昌设有分公司(需提供本地工商注册资料);
3、其它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室内装修工程各投标人必须按40万元的统一标准做投标预算计入投标总价。定标后,中标人应将室内装修工程转包给具有江西省二级或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转包前,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详细谈判后(详细谈判包括报价、方案、工期、质保等),择优选择实施企业。详细设计方案由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中标人负责整体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查验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资质证书;
3)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报名人系所在公司正式员工证明和中标通知书、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的复印件。
备注: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文件的原件查验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为项目前期提供方案、咨询服务的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备注: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文件的原件查验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24款)。
六、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下述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七、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7月8日起 (节假日除外) 9:00 ~11:00(北京时间)在下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1年7月2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如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
九、开标仪式定于2011年7月2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届时请各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凡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书面询问,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十、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4室
联系人:任玉华女士
电话:***-********
传真:***-******** 江西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市江西南昌核工业宾馆写字楼322室
(邮政编码:330046)
联系人:徐斌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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