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敬梓路209亩地块房地产开发EPC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限额以下工程招标公告

滁州市敬梓路209亩地块房地产开发EPC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限额以下工程招标公告

滁州市敬梓路209亩地块房地产开发EPC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限额以下工程】招标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滁州市敬梓路209亩地块房地产开发EPC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限额以下工程】

项目编号

czgc201911-121

招标方式

限额以下工程定点选取

是否为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

投标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格;

3.中标候选人选取范围: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的《滁州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定点企业名录》中造价咨询的入库并签订定点服务合同的企业,且库内企业必须经招标单位确定邀请并完成报名及下载交易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邀请部分定点企业,未被邀请的定点企业参与投标无效。

4.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企业备案系统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后即视为确认参加本工程选取,若投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将按《滁州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定点选取暂行规定》《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从严处理,请各定点企业慎重操作。

被邀请单位

(1)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2)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4)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特别说明:

本项目开标时,被邀请投标企业须参加现场开标,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无需递交投标资料,但须携带诚信投标承诺书和密封的投标函。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项目规模

总投资约9亿元,编制费约95万元

招标项目内容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全套设计施工图纸的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0日

递交投标函的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 3 日8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3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交易文件售价

0元

信息内容

工程概况

滁州市敬梓路209亩地块房地产开发EPC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项目,编制费约95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交易文件

工程概算

编制费约95万元

计划工期(编制周期)

不高于45个日历天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交易文件等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进入企业备案系统下载。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0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请于2019年 11月25 日 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2),招标人将在2019年 11 月 26 日 17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重要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的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00;2)技术咨询:****-*******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2;

(3)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信用信息管理,报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投标人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8)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9)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0)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11)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3)投标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4)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5)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招标人:滁州市鑫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7楼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158*****8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

联系人:汤文久

联系方式:****-*******181*****436

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清单 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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