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陀区中心医院医用冰箱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普陀区中心医院医用冰箱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普陀区中心医院医用冰箱维保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应谈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在本市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普陀区中心医院医用冰箱维保
2.招标编号:XYZX-PT191115-635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普陀区中心医院各科室内冷藏箱柜、低温冰箱、冷藏冷冻箱柜等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4、交付地址:普陀区兰溪路164号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6、采购预算金额:120000元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1-02日 本公告在“”发布之日起至2019- 11-2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5:00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3室进行现场验证并购买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下述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2018年度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投标报名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逾期不受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8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8 13:30。请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 604室。
2、磋商地点: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 604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手持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组织
2、招标文件300元/本
3、澄清答疑:供应商可在2019年11月25日13:00时前将疑问函传真至********-****,代理机构将在统一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
地址:普陀区兰溪路164号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3室
联系人:寿老师
电话: ********
传真: 5275272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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