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鸿尾乡里头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闽侯县鸿尾乡里头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鸿尾乡里头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福州市农村农业局以榕农综【2019】2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捷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鸿尾乡里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闽侯县鸿尾乡里头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任务2700亩,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8%;工程发包价为*******元(暂以预算价下浮8%作为发包价,给工程财审后的财审价下浮8%作为最后结算价,工程量清单以最后财审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农田建设项目;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鸿尾乡里头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利措施和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 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必须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完成预验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投标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投标单位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经招标人取证查实,投标人在本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④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捷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7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2月05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邮编:350106

电子邮箱:/

电话:曾主任 ,传真:/

联系人:135*****63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捷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橘园洲工业园特力林大厦5楼501 ,

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130*****378 ,传真:****-********

联系人:小池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镇交通路

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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