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建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市运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建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运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
采购人联系人:贠工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02-2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书敏
受理质疑电话:133*****323
项目联系人:施工联系方式:133*****323
传真电话:****-********
采购内容:负责把运河区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用小型车辆由各街道、乡镇就近运至集中点;再用大型车辆由各集中点统一运至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数量:1
公告名称:沧州市运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建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预算金额:*******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运河区
供货时间:1年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车队,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车辆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 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11/20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11/26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文件售价:0
获取文件地点:登录交易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3 09:30
开标时间:2019/12/03 09:30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
备注: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采购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采购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特别说明: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垃圾清运 环境卫生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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