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公告
电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隆交采招[2019]17号、****************
隆昌市人民医院采购电梯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内江
隆昌市人民医院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二○一九年十一月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隆昌市人民医院委托,拟对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隆交采招[2019]17号、****************
二、招标项目:隆昌市人民医院电梯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隆昌市人民医院电梯2部。参数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响应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9年11月20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登录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lcggzy.com)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16年3月9日起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然后登录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lcggzy.com),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若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系统不能缴纳保证金,可采用供应商的其他银行帐户向我中心指定银行帐户按照上述时间转入投标保证金,且将申请和保证金回单发送到QQ邮箱:********9@qq.com。
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
金额:17000.00元。
缴纳保证金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隆昌市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隆昌红旗支行
支付用途:注明转交易中心招17号投标保证金。
注:根据中共隆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隆编发[2017]20号)文件精神,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因政府采购中心未单独设立财务,所以供应商转投标保证金继续沿用交易中心的账户。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昌市人民医院
地址: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中路7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手机):****-*******
采购代理机构: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北晟名都)—行政审批局4楼
邮编:64215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0@qq.com
2019年11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8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诚信承诺(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诚信承诺 1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企业投标;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4 |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实质性要求) | 1、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满足国家强制性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目录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
5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将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6 | 投标保证金 | 金 额:17000.00元 交款时间:2019年11月20日9时00分到2019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lcggzy.com)网上缴纳。 交款方式: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16年3月9日起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然后登录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lcggzy.com),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查阅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投标指南。 若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系统不能缴纳保证金,可采用供应商的其他银行帐户向我中心指定银行帐户按照上述时间转入投标保证金,且将申请和保证金回单发送到QQ邮箱:********9@qq.com。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 缴纳保证金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隆昌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工行隆昌红旗支行 支付用途:注明转交易中心 招17号投标保证金。 |
7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采购人不收取)。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中标后与采购人联系。 开 户 行:中标后与采购人联系。 银行账号:中标后与采购人联系。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8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
9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
10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60天。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l份、资格审查文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1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 (以上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
12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lcggzy.com)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北晟名都)—行政审批局4楼。 |
13 | 备选投标方案 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请对照采购清单测算报价,以免过高偏离超预算投标无效。如流标重新组织项目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投标方案没有实质性调整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投标报价(确遇市场变化成本上涨,须提供厂家等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
14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中路73号 邮编:642150 |
15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中路73号 邮编:642150。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北晟名都)—行政审批局4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832—******* 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滨江路三段64号 邮编:642150 |
17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后柒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
18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同时送一份到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隆昌市人民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电梯。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需经过有关部门广告审核);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内容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确定,以第四、五、六章为准。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www.sczfcg.com)等渠道查询,截止时点:该项目报名结束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提供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1)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2)商务应答表(见第三章样表);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5)响应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
(16)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以上内容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确定,以第四、五、六章要求为准。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审查文件”1份(以第五章要求为准)、电子文档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和“资格审查文件”应为原件。
18.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资格审查文件”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他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0.4开标一览表未单独递交的,将被拒绝。
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信息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签订的所有合同)送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8.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采购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支付程序为:见第六章。
七、投标纪律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所投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投标日期:
投标文件正文顺序
投标文件须按以下顺序编序号分部分编制并编列页码:
1、目录(自制)、投标函;
2、第一部分——报价部分;
3、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4、第三部分——商务部分;
5、第四部分——售后部分;
6、第五部分——其他部分。
各相应部分中的内容应按顺序编序号对应描述或提供,如其中项没有需要提供的,请分别注明“没有”或“不需要”。
一、投 标 函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一、我方全面研究了“隆昌市人民医院电梯”项目(招标编号:隆交采招[2019]17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其中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
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五、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审查文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1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
六、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天。
七、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二、承诺函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四、开标一览表
第XX包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单价 (元) | 投标总价 (万元) | 交货 时间 |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 备注 |
报价合计(万元):大写: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第XX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大写: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六、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包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此表招标文件中要求了提供才填,如没有要求可以不填。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包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一、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此函不涉及无需提供。十三、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内江市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竞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竞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竞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
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竞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
十四、保证金退付说明1、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转账退还中标(成交)人保证金(无息)。未中标(成交)供应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转账退还保证金(无息)。如因退付说明填写不完整、不正确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退付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联系人: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3、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 隆昌市人民医院电梯 |
包号及项目名 | 共1包 |
项目编号 | |
保证金 (人民币) | 金额:17000.00元 |
保证金收款人 | |
汇入地址 | 省市 |
供应商开户行 | |
供应商银行帐号 |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年月日
注: 供应商通过此招标文件中的账号转的投标保证金的,填写此表;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系统里转账的不填此表。
此表投标时单独递交,不用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响应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
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三章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符合下述条件的证明资料之一:
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者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
④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配置表(详见第三章样表)。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www.sczfcg.com)等渠道查询,截止时点:该项目报名结束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提供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11、响应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
1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技术参数要求
一、电梯1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进口产品不可参与竞争)
(一)技术要求
1、载重:1000KG;
2、速度:1.0m/s;
3、底坑尺寸:现场实测;
4、门洞尺寸宽*高(mm*mm):1060*2200;
5、数量:1台;
6、类别:乘客电梯(观光电梯);
7、机房形式:无机房;
8、层站门:6层6站6门;
9、有无底盒:有底盒;
10、控制系统:32位电脑控制集选交流变频变压控制(VVVF);
11、开门形式:中分门;
12、控制方式:无司机操作方式;
13、门机系统:门机系统为(VVVF)电脑控制交流变频变压门机;
14、电源电压: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50HZ、380V,照明电源:单相三线制50HZ、220V,检修用照明:采用安全电压;
15、轿厢、轿门材质:S443发纹不锈钢;
16、首层层门及门套材质:首层S443发纹不锈钢;
17、其余层层门及门套材质:S443发纹不锈钢;
18、轿厢地板:PVC仿大理石地板;
19、地坎:铝合金地坎;
20、讯号装置:轿厢内操纵箱为S443不锈钢面板操纵箱;轿厢内显示为彩色液晶显示;梯厅位置召唤盒及层门指示器为S443发纹不锈钢面板,梯厅显示为蓝白液晶显示;
21、轿厢吊顶:按标准配置、配LED灯,配大风量送风机;
22、轿厢对讲系统:五方通话系统;
23、随行电缆带监控线,预留摄像头接口。
(二)钢结构(电梯井道部分)
1、基坎项目(包含挖土方、开门洞、模板、混凝土、回填层、钢筋、防水、五方通话线预埋、建渣运输处理、基坑防水处理、修补工程)。
2、井道钢架项目(包含钢柱、横梁、门竖管、斜支撑管、200mm×200mm方管、墙面与柱、化学螺杆、地脚螺杆、底板、辅料、顶面彩钢瓦、防锈漆、钢管架)。
3、装饰项目(包含6+6夹胶玻璃、120砖墙、瓷砖铺贴、彩钢瓦等)。
4、供应商需自行到现场查勘,并结合采购方的要求设计钢结构图纸并施工,投标时应提供按现场设计并由设计单位盖章认可的设计图。
(三)电梯需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序号 | 要求具备功能 | 功能描述 |
1 | 全集选控制 | 在自动状态或司机,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在响应轿内指令信号的同时,自动响应上下召唤按钮信号,任何层楼的乘客,都可通过登记上下召唤信号召唤电梯。 |
2 | 检修运行 | 这是在检修或调试电梯时使用的操作功能。当符合运行条件时,按上/下行按钮可使电梯以检修速度点动向上/向下运行。持续按下按钮,电梯保持运行,松开按钮即停止运行。 |
3 | 慢速自救运行 | 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且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起动的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平层区,开门放客。 |
4 | 测试运行 | 这是为测试或考核新梯而设计的功能。在主板上将某个参数设置为测试运行时,电梯就会自动运行。自动运行的总次数和每次运行的间隔时间都可通过参数设置。 |
5 | 时钟控制 | 系统内部有实时时钟,因此故障记录时可记下发生每次故障的确切时间;另外,还可以精确确定在什么时间开通哪些功能。 |
6 | 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 无司机运行时,电梯到站自动开门后,延时若干时间自动关门。如停靠该层时召唤信号登记延时3秒,如有召唤信号延时3秒(缺省值)。此延时可在参数中设置。 |
7 | 本层厅外开门 | 如本层如唤按钮被按下,轿门自动打开。如按钮按住不放,门保持打开。 |
8 | 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 自动状态下,在保持开门的状态时,可以按关门按钮使门立即响应关门动作,提前关门。 |
9 | 开门按钮开门 | 电梯停在门区时,可以在轿厢中按开门按钮使电梯已经关闭或尚未关闭的门重新打开。 |
10 | 重复开门 | 如果电梯持续关门15秒后,尚未使门锁闭合,电梯就会转换成开门状态。 |
11 | 换站停靠 | 如果电梯在持续开门15秒后,开门限位尚未动作,电梯就会变成关门状态,并在门关闭后,响应下一个召唤和指令。 |
12 | 错误指令取消 | 乘客按下指令按钮被响应后,发现与实际要求不符,可在指令登记后连按2次错误指令的按钮,该登记的信号就被取消。 |
13 | 反向时自动消指令 | 当电梯到达最远层站将要反向时,原来所有后方登记的指令全部消除。 |
14 | 直接停靠 | 系统采用模拟量控制时电梯完全按照距离原则减速,平层时无任何爬行。 |
15 | 满载直驶 | 在自动无司机运行状态,当轿内满载时,电梯不响应经过的召唤信号而只响应指令信号。 |
16 | 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 如电梯无指令和外召登记超过5分钟,轿厢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但在接到指令或召唤信号后,又会自动重新上电投入使用。 |
17 | 自动返基站 | 无司机运行时,如果设定自动返基站功能有效,当无指令和召唤时,电梯在一定时间延迟后自动返回基站。 |
18 | 模拟速度给定 | 通过先用模拟量速度曲线给定可自行产生速度曲线,采用距离原则减速,实现直接停靠,提高电梯运行效率。 |
19 | 数字量速度给定 | 对于无模拟量控制口的变频器可选用数字量多段速控制,抗干扰能力强。 |
20 | 故障历史记录 | 可记录20条最近的故障,包括发生时间、楼层、故障代码。 |
21 | 井道层楼数据自学习 | 在电梯正式运行前,起动系统的井道学习功能,学习井道内各种数据,并永久保存这些运行数据。 |
22 | 服务层的任意设置 | 通过手持操作器可以任意设置电梯能停靠哪些层站,哪些层站不停靠。 |
23 | 多种层楼显示字符的任意设定 | 通过手持操作器可以任意设置每一层楼显示的字符,如设置地下一楼显示“B”等。 |
24 | 司机操作 | 通过操纵箱拨动开关可以选择司机操作。司机操作时,电梯没有自动关门功能,电梯的关门是在司机持续按关门按钮的条件下进行的。同时还具有司机选择定向和按钮直驶功能。其它功能和无司机操作没有什么区别。 |
25 | 独立运行 | 独立运行即专用运行,此时电梯不接受外召唤登记,也没有自动关门,其操作方式同司机操作相似。 |
26 | 点阵式层楼显示器 | 系统厅外和轿内都采用点阵式层楼显示器,具有字符丰富、显示生动、字形美观等特点。 |
27 | 运行方向的滚动显示 | 厅外和轿内的层楼显示器在电梯运行时都采用滚动的方式显示运行的方向。 |
28 |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 系统运行时在每个终端开关动作点和每层楼平层开关动作点都对电梯的位置信号以自学习时得到的位置数据进行修正。 |
29 | 锁梯服务 | 自动运行状态下,锁梯开关被置位后,消除所有召唤登记。电梯仍正常运行,只响应轿内指令直至没有指令登记。而后返回基站,自动开门后关闭轿内照明和风扇,点亮开门按钮,在延时10秒后自动关门,而后停止电梯运行。当锁梯开关被复位后电梯重新开始正常运行。 |
30 | 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 为安全起见,在门区外,系统设定不能开门 |
31 | 门光幕保护 | 每台电梯都配有门光幕保护装置。当两扇轿门的中间有东西阻挡时,光幕保护动作,电梯就会开门。但光幕保护在消防操作时不起作用。 |
32 | 超载保护措施 | 当超载开关动作时,电梯不关门,且蜂鸣器呜响。 |
33 | 逆向运行保护 | 当系统检测到电梯连续3秒钟运行的方向与指令方向不一致时,就会立即紧急停车,故障报警。 |
34 | 调速器故障保护 | 系统收到调速器故障信号就紧急停车,并在有故障时防止电梯运行。 |
35 | 防打滑保护 | 在非检修状态,电梯运行过程中,如果连续运行了运行时间限制器规定的时间(最大45秒)后,其中没有平层开关动作过,系统就认为检测到钢丝绳打滑故障,所以就停止轿厢一切运行,直到断电复位或转到检修状态时,才能恢复正常运行。 |
36 | 防终端越程保护 | 电梯的上下终端都装有终端减速开关、终端限位开关和终端极限开关,以保证电梯不会超越行程。 |
(四)技术性能
项目 | 机房 | 运行中轿内 | 开关门过程 |
噪声值dB(A) | 平均 | 最大 | |
≤80 | ≤54 | ≤65 |
注:电梯应满足以下规定:
1)平层准确度±5mm范围内。
2)平衡系数:0.4-0.5。
3)电梯起动和制动:加、减速度最大值≤1.5m/s2。
4)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不应大于25cm/s2和15cm/s2
(五)本项目电梯应符合的标准(实质性要求)
GB/T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2009《电梯实验方法》;
GB/T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50182-19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310 -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18775-2009《电梯维修规范》;
GB/T18775-2009《电力、消防、安监部门的有关规范》。
(六)现场踏勘
根据本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地点:隆昌市人民医院,四川省隆昌市金鹅镇康复中路73号。现场踏勘时间:供应商自行确定。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供应商人员的自身原因或供应商内部管理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注:以上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电梯2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进口产品不可参与竞争)
(一)电梯技术要求
1、载重:1600KG;
2、速度:1.0m/s;
3、底坑尺寸:现场实测;
4、开门尺寸宽*高(mm*mm):1100*2100;
5、数量:1台;
6、类别:医用电梯;
7、机房形式:有机房;
8、层站门:6层6站6门;
9、有无底盒:有底盒;
10、控制系统:32位电脑控制集选交流变频变压控制(VVVF);
11、开门形式:旁开门;
12、控制方式:无司机操作方式;
13、门机系统:门机系统为(VVVF)电脑控制交流变频变压门机;
14、电源电压: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50HZ、380V,照明电源:单相三线制50HZ、220V,检修用照明:采用安全电压;
15、轿厢、轿门材质:S304发纹不锈钢;
16、首层层门及门套材质:首层S304发纹不锈钢;
17、其余层层门及门套材质:S304发纹不锈钢;
18、轿厢地板:PVC仿大理石地板;
19、地坎:铝合金地坎;
20、讯号装置:轿厢内操纵箱为S304不锈钢面板操纵箱;轿厢内显示为彩色液晶显示;梯厅位置召唤盒及层门指示器为S304发纹不锈钢面板,梯厅显示为蓝白液晶显示;
21、轿厢吊顶:按标准配置、配LED灯,配大风量送风机;
22、轿厢对讲系统:五方通话系统;
23、随行电缆带监控线,预留摄像头接口。
(二)电梯需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序号 | 要求具备功能 | 功能描述 |
1 | 全集选控制 | 在自动状态或司机,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在响应轿内指令信号的同时,自动响应上下召唤按钮信号,任何层楼的乘客,都可通过登记上下召唤信号召唤电梯。 |
2 | 检修运行 | 这是在检修或调试电梯时使用的操作功能。当符合运行条件时,按上/下行按钮可使电梯以检修速度点动向上/向下运行。持续按下按钮,电梯保持运行,松开按钮即停止运行。 |
3 | 慢速自救运行 | 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且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起动的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平层区,开门放客。 |
4 | 测试运行 | 这是为测试或考核新梯而设计的功能。在主板上将某个参数设置为测试运行时,电梯就会自动运行。自动运行的总次数和每次运行的间隔时间都可通过参数设置。 |
5 | 时钟控制 | 系统内部有实时时钟,因此故障记录时可记下发生每次故障的确切时间;另外,还可以精确确定在什么时间开通哪些功能。 |
6 | 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 无司机运行时,电梯到站自动开门后,延时若干时间自动关门。如停靠该层时召唤信号登记延时3秒,如有召唤信号延时3秒(缺省值)。此延时可在参数中设置。 |
7 | 本层厅外开门 | 如本层如唤按钮被按下,轿门自动打开。如按钮按住不放,门保持打开。 |
8 | 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 自动状态下,在保持开门的状态时,可以按关门按钮使门立即响应关门动作,提前关门。 |
9 | 开门按钮开门 | 电梯停在门区时,可以在轿厢中按开门按钮使电梯已经关闭或尚未关闭的门重新打开。 |
10 | 重复开门 | 如果电梯持续关门15秒后,尚未使门锁闭合,电梯就会转换成开门状态。 |
11 | 换站停靠 | 如果电梯在持续开门15秒后,开门限位尚未动作,电梯就会变成关门状态,并在门关闭后,响应下一个召唤和指令。 |
12 | 错误指令取消 | 乘客按下指令按钮被响应后,发现与实际要求不符,可在指令登记后连按2次错误指令的按钮,该登记的信号就被取消。 |
13 | 反向时自动消指令 | 当电梯到达最远层站将要反向时,原来所有后方登记的指令全部消除。 |
14 | 直接停靠 | 系统采用模拟量控制时电梯完全按照距离原则减速,平层时无任何爬行。 |
15 | 满载直驶 | 在自动无司机运行状态,当轿内满载时,电梯不响应经过的召唤信号而只响应指令信号。 |
16 | 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 如电梯无指令和外召登记超过5分钟,轿厢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但在接到指令或召唤信号后,又会自动重新上电投入使用。 |
17 | 自动返基站 | 无司机运行时,如果设定自动返基站功能有效,当无指令和召唤时,电梯在一定时间延迟后自动返回基站。 |
18 | 模拟速度给定 | 通过先用模拟量速度曲线给定可自行产生速度曲线,采用距离原则减速,实现直接停靠,提高电梯运行效率。 |
19 | 数字量速度给定 | 对于无模拟量控制口的变频器可选用数字量多段速控制,抗干扰能力强。 |
20 | 故障历史记录 | 可记录20条最近的故障,包括发生时间、楼层、故障代码。 |
21 | 井道层楼数据自学习 | 在电梯正式运行前,起动系统的井道学习功能,学习井道内各种数据,并永久保存这些运行数据。 |
22 | 服务层的任意设置 | 通过手持操作器可以任意设置电梯能停靠哪些层站,哪些层站不停靠。 |
23 | 多种层楼显示字符的任意设定 | 通过手持操作器可以任意设置每一层楼显示的字符,如设置地下一楼显示“B”等。 |
24 | 司机操作 | 通过操纵箱拨动开关可以选择司机操作。司机操作时,电梯没有自动关门功能,电梯的关门是在司机持续按关门按钮的条件下进行的。同时还具有司机选择定向和按钮直驶功能。其它功能和无司机操作没有什么区别。 |
25 | 独立运行 | 独立运行即专用运行,此时电梯不接受外召唤登记,也没有自动关门,其操作方式同司机操作相似。 |
26 | 点阵式层楼显示器 | 系统厅外和轿内都采用点阵式层楼显示器,具有字符丰富、显示生动、字形美观等特点。 |
27 | 运行方向的滚动显示 | 厅外和轿内的层楼显示器在电梯运行时都采用滚动的方式显示运行的方向。 |
28 |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 系统运行时在每个终端开关动作点和每层楼平层开关动作点都对电梯的位置信号以自学习时得到的位置数据进行修正。 |
29 | 锁梯服务 | 自动运行状态下,锁梯开关被置位后,消除所有召唤登记。电梯仍正常运行,只响应轿内指令直至没有指令登记。而后返回基站,自动开门后关闭轿内照明和风扇,点亮开门按钮,在延时10秒后自动关门,而后停止电梯运行。当锁梯开关被复位后电梯重新开始正常运行。 |
30 | 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 为安全起见,在门区外,系统设定不能开门 |
31 | 门光幕保护 | 每台电梯都配有门光幕保护装置。当两扇轿门的中间有东西阻挡时,光幕保护动作,电梯就会开门。但光幕保护在消防操作时不起作用。 |
32 | 超载保护措施 | 当超载开关动作时,电梯不关门,且蜂鸣器呜响。 |
33 | 逆向运行保护 | 当系统检测到电梯连续3秒钟运行的方向与指令方向不一致时,就会立即紧急停车,故障报警。 |
34 | 调速器故障保护 | 系统收到调速器故障信号就紧急停车,并在有故障时防止电梯运行。 |
35 | 防打滑保护 | 在非检修状态,电梯运行过程中,如果连续运行了运行时间限制器规定的时间(最大45秒)后,其中没有平层开关动作过,系统就认为检测到钢丝绳打滑故障,所以就停止轿厢一切运行,直到断电复位或转到检修状态时,才能恢复正常运行。 |
36 | 防终端越程保护 | 电梯的上下终端都装有终端减速开关、终端限位开关和终端极限开关,以保证电梯不会超越行程。 |
(三)技术性能
项目 | 机房 | 运行中轿内 | 开关门过程 |
噪声值dB(A) | 平均 | 最大 | |
≤80 | ≤54 | ≤65 |
注:电梯应满足以下规定:
1)平层准确度±5mm范围内。
2)平衡系数:0.4-0.5。
3)电梯起动和制动:加、减速度最大值≤1.5m/s2。
4)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不应大于25cm/s2和15cm/s2
(五)本项目电梯应符合的标准(实质性要求)
GB/T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2009《电梯实验方法》;
GB/T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50182-19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310 -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18775-2009《电梯维修规范》;
GB/T18775-2009《电力、消防、安监部门的有关规范》。
(六)现场踏勘
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地点:隆昌市人民医院, 四川省隆昌市金鹅镇康复中路73号。现场踏勘时间:供应商自行确定。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供应商人员的自身原因或供应商内部管理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注:以上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及项目完成期限
1.1交货地点:隆昌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1.2项目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即供货、安装、调试及运行)。
2、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质保期届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3、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
3.1提供能保证电梯的正常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全部技术资料、整套附件、配套件和材料的详细清单;电梯轿厢及电梯安装(含井道)的各项尺寸、设备重量等。
3.2安装调试:供应商负责项目的安装调试,安装不得采取任何转包形式。
3.3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的电梯施工方案。
4、售后服务
4.1供应商技术人员应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向采购人讲授电梯设备的安装、操作、保养和应该注意的事项,使采购人能够尽快地熟悉电梯设备性能和使用。
4.2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供应商应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保修服务。
4.3零、部件更换:对由于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服务维修更换损坏的零、部件(质量保修期内应为免费服务)。由于采购人人为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供应商有义务对损坏零部件作有偿的维修更换。
4.4故障响应:电梯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对于操作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60分钟内给予解答指导排除或派员现场排除;对于设备本身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60分钟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若供应商在应该到达现场的情况下而未能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购人有权要供应商给予赔偿,且每出现一次此种情况,质量保证期顺延1个月。
4.5供应商应对采购人使用过程中的电梯设备损坏履行自己的售后服务承诺。
4.6热线服务:供应商应提供一条热线电话以保证采购人及时要求服务。
4.7备件服务:供应商应具备充分的相同型号的备品、配件、可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和各种服务。
5、验收
电梯设备的验收,须经采购人签字盖章确认;在设备运转测试时,供货商应无条件完成调试服务,直至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证,才视为正式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
6、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第七章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代表3人审查。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第五章要求的)、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注: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指标和配置、企业信誉、售后服务及项目安装实施方案和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等。
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说明 |
1 | 报价40%(共同评分因素) | 40分 | 以本次有效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40分x100%。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 | 技术指标 和配置25%(技术类评分因素) | 25分 |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要求的得25分,与采购文件“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此项法分值扣完为止。 | |
3 | 企业信誉20% (共同评分因素) | 20分 | 1、投标产品2017年至今获得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名牌产品”的得4分,响应产品2017年至今获得过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名牌产品”的得2分。此项得分不叠加,最多得4分。 2、投标产品进入《2017年省级名优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得4分,响应产品进入《2017年市级名优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得2分。此项得分不叠加,最多得4分。 3、投标人2017年至今被省级人民政府部门评为“守信红名单企业”的得4分,被市级人民政府部门评为“守信红名单企业”的得2分。此项得分不叠加,最多得4分。 4、投标人2018年以来获得省厅十个以上单位认可为省级“诚信民营企业”荣誉的得4分,获得市局十个以上单位认可为市级“诚信民营企业”荣誉的得2分。此项得分不叠加,最多得4分。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检验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得4分。 | 1、第1至4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第5项需提供检验人员半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及检测人员证书复印件,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及项目安装实施方案13% (技术类评分因素) | 13分 | 1、投标人在四川有大型仓库,备品备件充裕的得3分(提供有效证明)。 2、投标人售后服务优秀,曾获得“安装、维修”A级五星企业证书的得4分。 3、项目实施方案结合该项目实际编制,有详细的工序、详细的人员配置、进度计划得6分;项目实施方案与该项目实际有出入,工序分配有瑕疵、人员配置不详细、进度计划不明确得2分;工序、人员配置、进度计划不完整或有缺失不得分。 | |
5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2%(共同评分因素) | 2分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定标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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