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攀枝花市2019年第10期(拍卖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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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攀枝花市2019年第10期(拍卖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1 00:01:00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2019年第10期(拍卖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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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增价幅度

2019-BE1#

攀枝花市炳二区

出让面积15366.43㎡,约23.05亩

该宗地为《攀枝花市炳草岗片区(炳一单元、炳二单元、炳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的炳二A12-R21/2018-01地块;用地性质:住宅用地(R21);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2.5(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0%。

其他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东区炳二区2019-BE1#宗地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1800万元

3600万元

40万元/次

2019-BS2#

东区炳三区

出让面积7969.01㎡,约11.95亩

该宗地为《攀枝花市炳草岗片区(炳一单元、炳二单元、炳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的炳三E16-B2/2018-01地块;用地性质:商务用地兼商业用地(B2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的30%,且不得设置公寓);容积率:小于等于2.5(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25%。

其他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东区炳三区2019—BS2#宗地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商务金融用地40年

1425万元

2840万元

30万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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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19-BE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土地竞得者必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土地竞得者应按照控规确定的道路宽度、等级和建设内容,按东区政府的要求无偿建设宗地西北侧临红线段约320米的规划道路,该段规划道路应与本宗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东区政府并保证其保证公共性,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5.宗地西北侧炳二A08-G1/2018-01地块公园绿地由土地竞得人无偿建设,相关设计内容应满足《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及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具体建设范围和标准,以东区政府确定范围和审定标准为准,该公园绿地的设计方案应在征得东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属地政府并保证其保证公共性,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我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以及地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挡墙、地下室、室外楼梯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范围,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

9.宗地内的给排水、电、路、气及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和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内管线及地下工程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者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由竞得者承担。

10.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区政府签订的绿地、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移交的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建设规模、面积、位置、移交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10个工作日凭监管协议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12.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3.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4.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15.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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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BS2#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土地竞得者必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临炳仁线一侧用地必须后退红线10米用作绿化景观打造用地,其绿化设计及布置应与相邻地块绿化带相协调,绿化景观用地由竞得人负责打造,为保证其公共性,不得在绿地内设置任何构筑物(用于美化景观的建筑小品除外),临炳仁线一侧不得设置围墙。

该宗地西侧有城市规划的下穿隧道口,该宗地需考虑避让隧道口并做充足的退界。

5.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我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6.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以及地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挡墙、地下室、室外楼梯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范围,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宗地地块开展方案设计时应妥善处理好与阳光大道金福片区后段及连接线项目的交通组织关系。

8.宗地内的给排水、电、路、气及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和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内管线及地下工程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者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由竞得者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11.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14.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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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拍卖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内到我中心349室免费获取。

2.获取时间。

2019年12月2日9:00至2019年12月10日15:00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9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2019年12月10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非法定工作日不提供相关服务。

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49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12月11日14时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8个银行账户存入,账户由竞买人自行选择(具体见下表)。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5时。

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1

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分行

5100 1628 6370 5151 7984

2

中国银行攀枝花新宏路支行

1185 2595 1732

3

工商银行攀枝花分行

2302 3321 1910 0116 196

4

农行攀枝花市分行

2213 2201 0400 1397 6

5

攀枝花农商行东区支行

8804 0120 0017 3709 9

6

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营业部

5140 0405 0018 0100 5529 3

7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

7722 0100 0072 7198 4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攀枝花东区支行

9510 0101 00003 4615 2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landchina.mnr.gov.cn/)

2.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spprec.com/)

3.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

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j.panzhihua.gov.cn)

5.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http://ggzy.panzhihua.gov.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49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周女士? 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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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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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载入拍卖文件)(见公告PDF文件夹)2019年第10期出让公告(拍卖第8期)(网站公告版).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让 使用权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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