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河转导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前河转导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民和县前河转导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资格预审通告
(代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 2011-07651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青海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青农发办[2011]06号)、青海省水利厅(青水建[2011]4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民和县前河乡、马营镇、转导乡;
2.2 计划工期:2012年6月30日前竣工;
2.3 招标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注册企业与投标企业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较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18日10:00时前。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李明 陈冠志
电话:0971-*******
传真:0971-*******
邮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行号:********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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