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昌银河新城BT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源昌银河新城BT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源昌银河新城BT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南安市罗东镇人民政府 的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1]134号的源昌银河新城BT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手工登记报名、手工发售招标文件、网上答疑。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本次监理招标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包括:安置房,罗东镇文化中心(含市民广场),市政工程建设(一级支路,二级支路,三级支路,四级支路,332,333、梅仙公路),景观桥,竖期山公园,排洪渠;第二标段包括:罗溪河道两岸护栏,两侧景观绿化,两侧堤岸整治,湖心岛堤岸,拦水坝。具体详见经审查的施工图纸。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罗东镇;

1.2 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南安市罗东镇人民政府)与投资人(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BT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为止,另加保修期及回购期。

1.3 资金来源:监理费由BT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监理服务费用按工程施工进度(含工程缺陷责任期)分期支付,每月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建安造价×监理费率×50%,待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满保修期并同时满回购期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1.4 监理服务范围: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参与委托人组织的征地拆迁工作,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式。投标人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11年 7 月 12 日至2011年 7 月 18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不含节假日>),前往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必须是2011年度泉州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预选监理承包商名录中A类的监理企业;且同时在泉州市人防办进行备案登记,并同意在泉州地区开展业务;

3.1.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

3.2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必须是2011年度泉州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预选监理承包商名录中的监理企业;

3.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管理要求

4.1、根据《南安市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暂行规定》(南委办[2010]15号)要求,施工现场采用远程监控系统管理,设置人像指纹考勤机,总监理工程师月住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0天,其他人员月住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5天。上下班人员到位随时接受南安市纪委、市监察局及南安市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2、本项目实行压证监理,配备人员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4.3、本项目建设期3年,回购期3年,在保修期内及回购期满前,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每一个月对工程进行一次巡视、检查(须到委托人处签到),并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及时通知委托人,会同委托人组织承包人维修,按施工保修书的条款界定责任归属。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到达现场的,监理人必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2天内到达现场,履行监理职责。如监理人在保修期内及回购期前不履行上述职责的,委托人有权不支付监理费余款。

5、本招标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的评标办法。

6、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 壹 万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1年 7 月 20 日17:00时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应注明工程名称)。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资格审查申请书应于2011年7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11年7月21日15时00分开始接收)送至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回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招标人:南安市罗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罗东镇; 地 址:泉州市温陵北拓2号楼204C室

联系人:蔡东升 联系人:小廖

电 话:135*****520 电 话:159*****018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南安成功支行 开户银行二:南安建行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一: 156*****010******* 帐 号 二:****************7891

开户银行三:福建南安农村合作银行东区分理处 开户银行四:南安市邮政局邮政储蓄专柜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三: ****************000610 帐 号 四:****************01

以上四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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