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实验中心网络改扩建招标公告
经管学院实验中心网络改扩建招标公告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DC——1111经管学院实验中心网络改扩建采购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资产处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网络改扩建工程进行询价采购,凡对本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按照以下要求对下列设备进行报价。
一、 设备内容:
对第五学科楼B401实验室进行网络改扩建,该实验室内原有40个信息点,现要求再增加40个信息点,调整原先机柜的位置,并对电源作相应的增加。网线铺设在金属线槽内,电源线铺设在pvc线槽内,电源插座固定在地板上。一台48口或2台24口百兆以上汇聚交换机(建议使用华为交换机 包转发率达到:33Mpps以上)。此外,需要用光纤接入主干网络。网线使用六类网线,光纤为多模光纤,整个网络工程需采用标准化施工。
二、送货时间地址:
上述工程需求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送货地址为 :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第五学科楼经管学院
三、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使用部门的名称、地址以及设备的要求、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安装到位,免费培训、调试合格。送货、安装工程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四、付款方式:
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清单由审计核价后3周内付款。
五、质量保证:
1、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附有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应明细,符合国家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实行一年以上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2、质量保证期为1年,时间从产品(或设备仪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设备报价: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请提供报价明细,报价单请加盖红章。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设备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3、报价单位可以用技术规格等同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设备进行报价,所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具体配置、生产厂家名称等书面资料。
4、报价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和仪器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在报价的同时请附上营业执照(年检须合格)、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相关资质能力证明文件、网络建设资质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上。
5、报价单位应在国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能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相关材料;
6、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报价单位的基本情况,如企业(公司)资质、财务状况、体制状况、技术力量、人员结构以及历史业绩等;
7、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针对该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具体承诺;
七、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八、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14: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DC——1111号、孟老师收)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倪老师:******** 孟老师:******** 传真电话: ********
邮政编号:201418
九、现场踏勘
各报价单位可自行前往奉贤校区踏勘现场,具体联系倪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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