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精品送戏下乡(戏曲专场)招标公告

2019年度精品送戏下乡(戏曲专场)招标公告

2019年度精品送戏下乡(戏曲专场)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2019年度精品送戏下乡(戏曲专场)。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采购项目需求及服务商提供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概况介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江苏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全市乡村推广普及传统戏曲文化,提高广大群众的文化素养和艺术审美素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现组织开展送戏曲进乡村活动。

演出时间:20191215-2019年12月30

演出地点:安市各区镇(共10场

(二)配送剧目要求:

配送剧目应为原创或改编的传统戏曲剧目,剧种不限,整台戏曲时长不低于120分钟。剧目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健康向上的正能量,群众喜闻乐见且主题鲜明,逻辑性强。演职人员不低于25人。申报剧目须以现场演出或提供演出视频方式接受采购方审查。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江苏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海安市本土戏曲团队且有多次出演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舞台、灯光、大屏、音响、字幕机等配置要求:

1、舞台要求:12米长,10米宽,1米高(含红色地毯、舞台台阶)。

2、舞台灯光要求:

(1)明道330电脑光束灯20只。

(2)LED帕色灯40只。

(3)LED白色面光灯32只。

(4)专业效果冲天炮雪花机2台。

(5)1500w追光灯2台。

(6)珍珠2010灯光控制台1台。

3、音响要求:

(1)法国力素阿尔法模块矩阵音箱EM—4只,B18—4只。

(2)S2超特音4只。

(3)法国力素PS15舞台反听音箱4只。

(4)德国迈达斯维罗纳VERONA 320调音台 1台。

(5)美国舒尔UR4D无线手提话筒10套。

(6)德国森海塞尔G3-HSP4无线耳麦16套。

(7)日本雅马哈SP2000效果器1台。

4、大屏要求:

P3 品牌LED大屏,10米长4米宽 共40平米。

5、龙门架:

40cm*60cm灯光龙门架口字型4脚(14米长,8米宽,6米高)计68米。

6、字幕机:

显示区域2.1米高0.36米宽 (含字幕机控制电脑)。

7、其他:

提供观众座椅600张以上。

特别说明:以上设备为本次采购服务的最低参考配置,若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与上述设备品牌型号有差异的需提交性能参数比较文件,证明其参数性能不低于上述配置。

四、采购项目的预算:≤30万元

特别说明:供应商报价包含演出配套的硬件设备(舞台、灯光、音响、龙门架、字幕机等)、演员补助、交通运输(演员、道具、服装、座椅等)、餐饮食宿、开票等全部费用。

五、服务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舞美(舞台)音响设备、邀请演出艺人团体实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承办过类似同等规模经验(须提供案例)。

2.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服务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

(一)商务技术分:70分。

序号

评分点名称

分值

评审标准

1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10分

对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如演出实施组织、人员安排、交通安排、设备调试、项目验收等)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分。

2

项目硬件设备

10分

舞台、灯光、大屏、音响、字幕机、方凳等硬件设备在达到最低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正偏离打分。

3

项目演员阵容

10分

根据供应商的演职人员人数、阵容、资历等因素综合打分。

4

剧目剧本、曲谱

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剧本、曲谱综合打分。

5

项目剧照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剧照综合打分。(剧照不低于10张,要求为高清剧照)

6

演出视频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演出视频综合打分。(演出视频时长不低于60分钟)

7

现场试演

15分

根据供应商现场试演效果综合打分。(现场试演时长不低于20分钟)

7

演出案例

5分

每提供一个案例得0.5分,最高不超过5分。(案例要求提供演出剧照证明)

现场试演说明: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自主选择是否试演(标书提供时需备注),试演地点为海安文化艺术中心小剧场,灯光、音响、大屏由采购人提供,服装道具等由投标人自备。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不得透露商务技术部分评分)再开启磋商报价及最后报价计算分值。

(二)价格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响应投标人的最后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

评审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推荐不少于2家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响应报价低的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会写出评审报告。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磋商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2019年12月2日下午2时30分钟前将响应文件密封一式3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送达到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07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启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日下午3:00地点:海安市中坝南路158号807会议室。

九、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

1.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同时须交纳磋商保证金3000元(未成交且未违规者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者的保证金在采购服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现场交纳。磋商资料弄虚作假或串通参与采供的,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担保:成交方签约前须提交成交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活动演出结束后5日内,甲方无息返还前述履约保证金。

3.付款方式:10场活动演出结束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付清全部费用,无息返还前述履约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58号

邮编:226600

联系人:黄海涛

电话、传真:****-******** 15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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