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合川区水质监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合川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21日17:30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28日09:00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001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合川区水质监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合川区水质监测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5*****0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合川区水质监测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 合川区 重庆市合川区水质监测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001 |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环保监测设备 配置要求: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主机1台,配套电脑和打印机一套。具体要求见附件。 | ¥140,000.00 | 1(件) | ¥140,000.00 |
格式自理。附件请提供品牌及产品的详细参数,到货及安装时间、服务等资料。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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