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邀请函招标公告
万宁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邀请函招标公告
山东鑫广润商用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海南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万宁市司法局委托,对万宁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HNXB【2019】038)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公司来参加供应商密封响应。
1. 项目名称:万宁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 采购编号:HNXB【2019】038
3.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 采购审批预算价250000.00元,报价超出单项采购预算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季度的企业纳税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季度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响应保证金;
(8)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响应保证金
(1)发售招标文件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1日09:00:00— 2019年11月22日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B单元18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文件售后概不退)
(4)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
支付形式:银行转账(从基本户转出)或现金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海南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皇冠支行
用途:万宁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投标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21月26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5)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019年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2019年任意一个季度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以上提供资料复印)
(6)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8. 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6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万宁市司法局
(3)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万宁市司法局
(5)公告发布媒介:采购与招标网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9.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万宁市司法局
采购人机构所在地点:万宁市
(2)代理机构:海南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B单元1701楼
项目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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