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治理招标代理费招标公告

土地治理招标代理费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2011年滦县土地治理项目招标代理费
标书编号:LXZFCG********7
采购人名称:滦县海河平原农业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滦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海河平原农业开发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5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名称:2011年滦县土地治理项目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实施地点:滦县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各投标单位须携带资质证明原件及本单位公章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价(传真:****-*******)
审核资质时间:2011年7月13日14:30—15:3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7月13日15:30—16:3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滦县政府采购报价单
LXZFCG********7

报价方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本询价单共二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技术要求金额总计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
12011年滦县土地治理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本报价单要求
备注:
1、竞标人资格:报价人应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供应商。报价人必须为在河北省财政厅确认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资格预审:
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7月13日14:30—15:30之间在采购中心现场向滦县政府
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报价人必须为在河北省财政厅确认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5)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投标人必须持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才能到采购中心报名并进行报价。
“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2、询价原则:本次采购以询价的形式进行竞标采购,竞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逐项报出最有竞争力的价格,开标后不得更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相加为准(报价供应商必须对询价单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定标:有效投标中报价最低者预中标。本项目采购单位预算为: 贰万元整(¥20000元)。本项目如全部报价均超采购单位最高限价(预算)或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单位申请、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询价小组可以作出如下决定:
A、全部竞标人重新报价,进行二次竞争;
B、采取其它方式。
5、项目要求:
详见采购单位提供的相关要求。(详细要求向采购单位咨询,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510)。
6、付款方式:招标完成,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单位与土地治理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款项。
7、供应商须按本询价单格式进行报价(对本询价单用钢笔或黑色水性笔填写),如发现有涂抹、改动或字迹不清楚现象,将视为无效投标。
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510)
9、报价方式:本项目竞标报价包括中标供应商负责招投标活动、备案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税金等直至采购单位与土地治理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竞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报价单的要求进行报价,否则无效。
10、审核资质时间:2011年7月13日14:30—15:3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7月13日15:30—16:3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各投标单位须携带资质证明原件及本单位公章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价(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11、竞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采购中心。
12、对未中标供应商,采购中心不再发出通知。
13、本询价单共两页(附件:招标说明一页)。
14、联系电话(传真):****-*******
15、联系人:高先生
附件:
报价方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无签字盖章无效)

关于2011年土地治理项目招标代理
(LXZFCG********7)招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滦县雷庄镇徐庄、前羿各庄、后羿各庄3个村。计划采购变压器8台;机井表65台;机井65眼,机井房65座,修农田路21公里。计划投资337.1万元。
二、公开招标内容
滦县2011年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招标。
三、资质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能力的独立法人,经省财政厅确认资格且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代理的范围
完成该工程招投标活动及备案的全部工作。
五、付款方式
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费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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