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招标公告

2019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招标公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宿建质〔2019〕26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各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切实规范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我局于10月中旬开展了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了8家检测机构,检查采取依据视频监控及数据采集器,对指定检查项目现场核验及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检测人员、检测能力、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检测远程监控及计算机管理情况等。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检测机构都能重视内部管理,加强检测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检测水平,规范检测行为。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高度重视仪器设备的更新,试验场所条件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大部分检测机构的检测流程较为严谨,业务受理程序清晰规范,委托登记、验样与任务下达的检测项目参数、检测依据以及信息量基本符合规定,能够认真执行指纹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稳步提升,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配备较好,检测方法满足检测活动要求,能采取措施保证新的检测标准、规范及时获得并有效执行。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检测人员检测过程不规范,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如泗洪方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19年7月8日外窗气密性检测和门窗三性物理检测,两项试验的试验时间重合(试验人员吴广,上岗证号:苏建培第10310号);回放泗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19年10月8日视频监控发现任务单编号为gj19-06905的钢材未按规范刻划标距(试验人员王阳,上岗证号:苏建质检09151号)。

(二)部分检测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记录原始记录。如泗洪方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任务单编号为fs19-00105的防水材料原始纵向拉断伸长率未及时记录,且任务单编号为fs19-00102、fs19-00105的两份原始记录不是同一人的签字笔迹(试验人员刘青,上岗证号:苏建培第23005号);泗洪方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任务单编号为vt19-00094、vt19-00069的两份原始记录签名笔迹不同(试验人员刘传贤,上岗证号:苏建培第10799号);泗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任务单编号为tg19-01515、tg19-01513的两份原始记录签名笔迹不同(试验人员田丽娟,上岗证号:苏建质检06234号)。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对检测人员吴广(上岗证号:苏建培第10310号)、王阳(上岗证号:苏建质检09151号)2人全市通报批评并提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市场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二)对检测人员刘青(上岗证号:苏建培第23005号)、刘传贤(上岗证号:苏建培第10799号)、田丽娟(上岗证号:苏建质检06234号)3人全市通报批评。

(三)对内部管理松懈,工作不严谨的泗洪方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泗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家检测企业全市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法检查手册》等要求,制定一系列有效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推进检测工作的规范化,保证检测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

(二)各检测机构在试验区域要严格按照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满足可以通过检测监管系统实现对检测视频远程监控、录像储存、云台控制等操作。

(三)各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试样留置制度,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规定的程序、环境、数量和要求留置。

(四)各检测机构要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机构内部人员素质教育,杜绝检测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规范、规程要求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质量。

(五)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的监管,运用检测机构远程监管系统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规范检测行为,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对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确保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查 专项 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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