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县公安局网上督察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隰县公安局网上督察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隰县公安局委托,对网上督察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隰政采A(竞)*******

二、项目名称:网上督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网上督察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售后服务等。

3、项目预算:172226元

4、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完善的技术保障队伍和提供限时服务的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用户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察报告;

5.投标人出具原有督察平台的无缝对接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隰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12月3日上午09:30

2、磋商地点:隰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出席。并携带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振伟136*****983

采购中心联系人:高军军153*****738

传真:****-*******

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1日

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1日

标签: 督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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