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分类房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1、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ZCB191112-HW

3、项目概况与范围:

3.1、采购内容:本次磋商采购分为一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垃圾分类房3m×8m

3

540000

2

垃圾分类房3m×5m

3



注: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运输、供应、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3.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3.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所供应货物须具备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安全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5.1、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证明;

5.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采购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3、报名截止日期前近1年内最后一次依法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4、报名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5.5、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供应商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6、社会信用体系查询:

(1)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完整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

(2)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完整截图。

注:部分其他组织、自然人或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购买磋商文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6.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休息)

6.2、发售地点:太原市解放北路东三道巷解放路小学往东100米路南,振华培训学校院内东楼307室

6.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销售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09时30分

7.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太原市解放北路东三道巷振华培训学校院内东楼三层会议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5*****630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高女士

联系电话:****-*******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分类 环境卫生 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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