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子岩风景区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和旅游资源招租招标公告

九子岩风景区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和旅游资源招租招标公告

安徽省青阳县九子岩风景区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和旅游资源招租公告

公开转让代理人: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转让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

转让方式:根据《安徽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规定的方式公开转让

项目名称:青阳县九子岩风景区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和旅游资源招租项目

一、九子岩风景区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和旅游资源招租项目概况

为加快青阳县旅游事业发展,进一步开发九子岩风景区的旅游资源,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将九子岩风景区实物资产公开对外转让及风景区旅游资源公开对外招租。

九子岩景区总面积为1973亩,位于青阳县城区以南朱备镇,四至范围:东以福海寺院墙前沿大门前大路向南至陶河与陈畈组交界河沟止;南以龙嘴巴河直上至九子岩山岗至狮子峰人行路止;西以狮子峰路至九子寺大殿后条石环形步道向下,以七步泉至草鞋洞平行至太圣堂大岗止;北为太圣堂松树岗上大坝下沿人行路,再沿火焰山退耕还林北边至福海寺院墙到东北角止(见位置图)。

二、九子岩风景区旅游资源租赁期限

九子岩风景区旅游资源租赁期限为50年(实物资产转让中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的宗教、旅游等用地的出让年限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三、受让人资质要求

受让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子企业;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九子岩风景区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和风景区旅游资源招租项目内容

1、景区内建设的所有实物资产(附资产清单)已经合法的中介机构评估,共计人民币1886.23万元,加上评估后的新增资产(7.22万元人民币,附清单),确定转让费挂牌底价为人民币壹仟玖佰万元(¥********.00元),一次性对外转让。

2、九子岩景区的无形资产和旅游资源实行租赁使用,租赁使用费按8%的比例直接在门票收入中逐年提成。

3、九子岩景区内“黄公厅”“留余堂”两栋古建筑(面积共计763平方米)以租赁的形式供受让方使用,年租金9.8万元人民币,租金标准每3年根据市场价重新核定一次。

五、其他要求

1、受让方对九子岩风景区及九华后山旅游业今后的发展有较明确的总体思路,能提供投资和规划初步方案 ,规划建设玉佛寺、高星级度假酒店、高档旅游地产等重大旅游项目,并承诺5年内完成5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入(其中,非寺庙类旅游业态固定资产投入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

2、青阳县内居民凭身份证免费游览景区。

3、受让方每年向出让方提供2000张的免费门票,用于青阳县政务接待。五年后根据青阳接待量上升情况双方另行商定门票数量。

4、受让方接管景区后转包或子项目招商须经转让方同意,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转包或招商的,转让方有权收回已转让资产,终止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和旅游资源招租合同,并只按转让价的80%收回已转让的景区实物资产。

5、受让方接管景区后应努力使景区得到快速健康发展,2011年九子岩景区门票收入要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从2012年开始景区门票收入连续三年应保持15%以上的增幅;2015年—2019年的五年中,年均增幅不低于10%。达不到以上要求或5年内投资达不到5亿元人民币,转让方有权收回已转让资产,终止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和旅游资源招租合同,并只按转让价的80%收回已转让的景区实物资产。

六、转让方式

1、经公开征集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超过二家(含二家)的,采用拍卖方式转让。拍卖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本次实物资产转让设置保留价人民币壹仟玖佰万元,受让申请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2、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按照本次公告的挂牌价格确定。

七、公开转让的时间和地点

1、意向受让方数超过二家(含二家)的,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16日9:00时

地点: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意向受让方为一家的,协议签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12日9:00时

地点: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八、资产交接和付款方式

1、公开转让成交后一个月内完成资产交接。

2、转让金支付方式及时间:以人民币支付,合同签字后5个工作日内付50%,资产过户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50%。

九、报名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证明、报名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6日上午8:00—2011年8月2日下午17:00时前,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3、受让申请人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在转让成交后转为受让订金。在拍卖转让中未获受让者缴纳的保证金,我中心在公开转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申请资料正式受理和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8月2日下午17:00时。

5、本次公开转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6、转让招租文件发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7、现场勘察:受让方自行勘察。

8、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 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建设银行大厦5楼

电 话: ****-**************

邮 编: 242800

联 系 人: 张红卫、张彩学

9、开户单位:青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 行:青阳县建设银行

银行帐户: 3400 1767 3080 5300 1098

10、查询网址:www.qyzb.gov.cn

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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