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退役报废设备处置公告
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退役报废设备处置公告
我中心拟对以下退役报废设备进行处置,兹欢迎合格的回收公司前来报名。
一、回收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废旧物品回收资质;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注意事项
凡报名者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来我中心现场审核。(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格资质;
2.处理方式:本中心对报废退役设备进行部分拆除,按废品进行处理,不允许进行二次利用。经现场查看后,立即组织报价。
3.不再利用声明:声明退役报废设备不再进行二次使用,如产生任何后果与我中心无关。
4.报名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报名时间:2019年 11月 21日至2019年11 月29日(节假日除外) 8:00-11:30,14:30-17:30
6.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17号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医学工程科007办公室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
三、************************995.xlsx">退役报废设备汇总表-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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