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碱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纯碱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纯碱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19-WZ-0207-R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纯碱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标的物:纯碱。吉林石化公司全区需用原料,主要用于硝酸装置的原料。
2.2招标范围:7000吨(暂估数量,按工厂实际需求发货)。
2.3技术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5交货地点:
到站:吉林北
收货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专用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运单备注:吉林石化仓储中心西部供应站
2.6运输方式、交付要求:
(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其中铁路运输必须采用铁路盖车运输。
(2)包装要求:40公斤/袋。
(3)交货要求:中标后,从采购部门通知发货至货物到达, 必须保证10日内一次性到达150吨以上,之后按工厂要求进度均衡到货。
(4)入厂计量:查件数,不定期抽查单件重量,每件标准重量为40KG,允许误差为每件±0.2KG。若超出该损耗范围,买方及时通知卖方。卖方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并协商处理。如逾期没有答复,视为卖方承认买方的计量值。对超出损耗范围的数量由卖方承担价款。
(5)单据交付:发货时供应商须提交质量检验报告;
(6)质量控制:质量未达吉林石化质量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费用及给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7评标方法及最高投标限价:
(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单价=一票制到厂单价(含所有税费);
(2)最高投标限价的设定:投标中的一票制到厂单价上限,在开标时间5日前以澄清方式公布。如报名供应商对发布的投标上限单价无法进行投标,可以在开标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中心放弃投标。
2.8结算及价格调整机制
(1)结算价格:按当月最终结算价格,一票制结算(含所有税费)。
(2)付款:当月发货,卸货月份验收合格后结算,下月付款,90%以上的合同价款以电子银行承兑的形式支付。
(3)结算价格调整机制:
参照隆众网中标供应商所在区域代表主流市场价格或企业价格的周均价,依据周平均价变化幅度,启动结算价格调整机制,按波动幅度同比例修正结算价。
中标一票制到厂价格(含所有税费)为A元/吨
开标当日隆众网中标供应商区域周均价为B元/吨。
发货当月前二周和前月最后二周周均价的算术平均价格为C元/吨。
最终结算价格P=A+(C-B)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且必须是2019年集团公司通用化工产品轻质纯碱定商集中采购结果中确定的纯碱其它固体规格的甲级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标的物。(不满足该资格条件,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须提供 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无资不抵债状况。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将视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1)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2)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 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3)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4)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如对上述条款(3.1-3.5)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9-11-22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19-11-27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纯碱, 30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12-17 08:4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19-12-17 08:4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春男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jh_lich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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