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广集团振宇工贸有限公司65.98%股权
天津通广集团振宇工贸有限公司65.98%股权
项目编号 | G32019T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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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天津通广集团振宇工贸有限公司65.98%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65.98 |
挂牌价格 | 331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19-11-21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提示提醒等内容:1、标的公司被评估的长期投资,被投资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已经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尚未清算完毕,其财务账簿、凭证、公章等已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封存管理,评估中未能查阅被投资单位原始凭证、账簿等,本次评估未取得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和清算终结报告,被投资单位提供截止日为2016年2月29日天津津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北专审字(2016)第082号《关于天津万和纸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报告》,依据破产裁定书和破产前审计报告,被投资单位资不抵债状况较为严重,评估人员认为被评估单位长期投资收回的可能性不大,该长期投资的评估值取零,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2、标的公司被评估的长期待摊费用为办公楼的装修费、照明电器安装及消防工程费、收费小平房、改燃工程楼体拆除复原费等,被评估单位没有办公楼、收费小平房、锅炉房等的产权证,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也非被评估单位所有,评估中也未取得房地产租赁合同,本次评估,评估人员假设被评估单位作为供热企业,未来需要继续使用锅炉房、收费小平房、办公楼等,故按估算5-10年的尚存收益期的摊余价值确定其评估值,同时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造成的影响。2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3其他披露内容: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天津通广集团振宇工贸有限公司关于通广集团退出持股的职工安排办法》、《通广集团关于转让持有的振宇公司全部65.98%股权的方案》等相关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天津通广集团振宇工贸有限公司关于通广集团退出持股的职工安排办法》、《通广集团关于转让持有的振宇公司全部65.98%股权的方案》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须将人民币99万元的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联系,了解该项目及标的公司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的房屋、土地、在建工程、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等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由转让方出具的《洽谈确认函》。(联系人:张女士,转让方联系电话:***-********)4.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5.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签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内。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支付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参与竞价程序的;(3)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交易价款余额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双方各自承担。8.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归属转让方所有;所产生的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承担。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10.本次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仍由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承继。11.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天津通广集团振宇工贸有限公司关于通广集团退出持股的职工安排办法》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内容负责职工安置,意向受让方办理交易申请时需书面承诺:同意接受《天津通广集团振宇工贸有限公司关于通广集团退出持股的职工安排办法》、《通广集团关于转让持有的振宇公司全部65.98%股权的方案》并保证承续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职工队伍稳定;同意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1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其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331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1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对标的公司名称进行变更,新公司名称不得使用“通广集团”等字样。 |
标签: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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