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排洪排污建设工程与吉隆镇富康雅苑至平政村段截污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号排洪排污建设工程与吉隆镇富康雅苑至平政村段截污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吉隆镇东洲洋一号排洪排污建设工程与吉隆镇富康雅苑至平政村段截污管工程已由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东发改﹝2019﹞392号、惠东发改﹝2019﹞3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项目概况(一)招标项目名称:吉隆镇东洲洋一号排洪排污建设工程与吉隆镇富康雅苑至平政村段截污管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人: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
(四)项目规模:惠东县吉隆镇东洲洋一号排洪排污建设工程拟进行雨污分流建设,其中排洪渠全长约1208米,采用5.0米×2.5米盖板涵建设,排洪渠两侧的污水管道长约2060米,采用HDPE管建设,管径DN600-DN800;惠东县吉隆镇富康雅苑至平政村段截污管工程新建DN800截污管沿吉隆河布置,总长度约为2600米。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6825.72万元(其中,惠东县吉隆镇东洲洋一号排洪排污建设工程约5324.97万元,惠东县吉隆镇富康雅苑至平政村段截污管工程约1500.75万元),招标暂定价为6069.87万元。
(六)招标范围:吉隆镇东洲洋一号排洪排污建设工程与吉隆镇富康雅苑至平政村段截污管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等。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建设方案及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全过程服务;对项目建设安装各专业工程和材料、设备进行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及保修。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七)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一)勘察单位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三)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五)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六)拟投入的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2人,施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七)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勘察、设计及施工企业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施工企业必须是对应岗位人员)。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三、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转账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的交易员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开标室(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一)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三)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八、电子交易规则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补充,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先生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龙腾路21号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昕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下马庄呈意大厦12楼招标部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电话:****-*******
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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