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浞河(运河-兴安街段)综合整招标公告

潍坊市寒亭区浞河(运河-兴安街段)综合整招标公告

各投标单位:
关于“潍坊市寒亭区浞河(运河-兴安街段)综合整治工程(第五标段)拦河闸坝项目(水工建筑物施工)(项目编号:JSGC-HT-2019-023-1)”,各潜在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提出疑问和问题,现进行以下澄清及答疑通知,本澄清及答疑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商务标书钉装、线装或胶装是否均满足要求技术标书胶装后是否需要裁剪至A4幅面封面封底采用同正文一样的A4幅面白色复印纸还是封面封底采用一张A3幅面白色复印纸
答:按照招标文件P8、9第二章投标人前附表要求执行。
2、P24中3.2.3与3.2.4中要求前后矛盾,是否理解为此次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
答:水利工程部分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市政工程部分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应为综合单价。
3、招标文件第35页2.2.4(1)“4.投标人具有实质性的抢险设备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抢险设备的发票、合格证原件)。”请问:其中实质性的抢险设备,具体指哪些种类的抢险设备是否可用于抢险作业的多用途货车、水泵、潜水泵等均满足要求
答:这项主要是指抢险的抽水设备,水泵、潜水泵满足要求。
4、原招标文件P74页第7、工程变更:第2)项第一款作如下变更:
变更为:因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工程量清单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工程量清单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水利工程部分用施工做法相类似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并在单价分析中置换主材价格,其他子项不动,作为此项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市政工程部分用施工做法相类似的综合单价,并在单价分析中置换主材价格,其他子项不动,作为此项目的综合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水利工程部分按2015年《山东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及山东省、潍坊市的招标期有关配套文件计算全费用综合单价,市政工程部分采用2016年《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9年市政工程省价目表。如果定额无合适项目,由发包人、财政审计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税金、人工费按当地省市最新相关规定计入。变更项目中的材料价格,如果清单中有相应的材料价格,则执行清单中已报材料价格,如果清单中没有的材料,其价格由发包人、财政审计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承包人不得因变更项目价格未确定而影响施工进度。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以财政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5、澄清说明:因本项目为电子标,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制作中无需提供电子招标系统中要求的省水利信用信息。
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内容不再作澄清和答复。
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潍坊市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广电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局长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高新区玉清街12869号
联系人:朱经理电 话:****-*******
发 布 人: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标签: 综合 寒亭 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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