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标准机制建设及开发招标公告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标准机制建设及开发招标公告
根据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项目采购规定,现对学校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标准机制建设及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数量 (名) |
19-24-C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标准机制建设及开发项目 | 130000.00 | 3000.00 | 1 |
二、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htm">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磋商。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采购招标办(办公楼410室)领取磋商文件。
(二)响应文件递交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4:30—15:00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采购招标办(办公楼410室)
(四)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5:30
(五)开标评标地点: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办公楼500室
(六)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叁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3000元(叁仟元整,人民币),报名时以现金方式交纳(以信封包装并密封,在信封封面注明磋商单位名称和联系人姓名和及联系电话)。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支付,经中标供应商申请,采购人无息退还。
五、磋商有关规定
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磋商,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磋商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恕不接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谢老师
电话:023—******** 151*****702 138*****387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道角横石村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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