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威海市农房一体化调查数据整合建库需求公示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威海市农房一体化调查数据整合建库需求公示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威海市农房一体化调查数据整合建库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农经发〔2017〕11号),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威海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一体补充调查工作(以下简称农房一体补充调查),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威海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威政发〔2018〕3号)的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一体补充调查工作,因地制宜的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将农房等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定着物纳入工作范围。对于已完成农村地籍调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进一步核实完善地籍调查成果,补充开展房屋调查,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为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特开展农房一体化整合建库工作。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0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1-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6楼 |
联系人:林栋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威海环翠海滨中路28 |
联系人:王艳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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