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镇青文公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口镇青文公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山市龙口镇青文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龙口镇青文公园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XCG*******。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口镇青文公园工程。
三、采购预算金额:*******.06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场地挖填整平;公园场地硬底化;建设混凝土结构景观凉亭;砌毛石挡土墙;砌青砖拦河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06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工程地点:鹤山市龙口镇。
(3)完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资格或具有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8)供应商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壹份;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书(证件)如已办理电子证书(证件)的,可不提供证书(证件)原件,只须提供电子证书(证件)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10时00分。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九、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日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鹤山市龙口镇青文村民委员会
地址:鹤山市龙口镇青文村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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