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三

巡察公告三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对原弋矶山公共服务中心所辖九个社区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巡察组受理对象为原弋矶山公共服务中心陡门口社区、荷塘社区、红星社区、花园社区、绿影社区、王家巷社区、小赭山社区、杏园社区、香苑社区党委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围绕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举报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文化路皖江电子商务中心三楼驻点办公室。

(二)电子邮箱:jhqxc02@126.com

(三)举报电话:151*****782

(四)邮政地址:镜湖区委第三巡察组(文化路35号纪委转,邮编:241000)

(五)举报信箱:信访举报信箱分别设置在弋矶山街道办事处、汀棠街道办事处、陡门口社区、荷塘社区、红星社区、花园社区、绿影社区、王家巷社区、原小赭山社区、原杏园社区、原香苑社区、镜湖区信访局和巡察组驻地皖江电子商务中心一楼门口。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受理。

镜湖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9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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