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玉门市公安局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玉门市公安局附属用房工程经玉门市发改委(玉发改发[2011]2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完成,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施工招标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玉门市公安局
二、工程名称:玉门市公安局附属用房
三、建设地点:玉门市新市区公安局院内。
四、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1年。
五、工程概况:该项目建筑面积1093.8平方米。
六、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七、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以内的土建、水电暖,装饰。
八、对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九、报名时携带资料:
1、甘肃省内建筑企业: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附身份证复印件,须持IC卡),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的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提供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叁年亲自承担过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查看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甘肃省外建筑企业必须提供:1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甘备案手续;2甘肃省内建筑企业所提供的各类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附身份证复印件,须持IC卡),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的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叁年承担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查看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酒泉市外、省内、省外企业均应办理入酒备案手续。
报名地点:玉门市建筑三站,经招标人资格审核合格后市招标办备案,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日期为2011年7月12日至7月15 日。
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投标保证金1万元。
十一、招标人:玉门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占荣 联系电话:15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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